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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青岛双星: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2020-12-03  

                        股票代码:000599         股票简称:青岛双星            公告编号:2020-065



                       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内容:
       激励对象人数:由 273 人调整为 272 人
       授予股票期权数量:股票期权数量由原 4,110.00 万份调整为 4,108.80
       万份


    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1 日召开的第
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
案》。根据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规定和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对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股票期权
数量进行了调整。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0 年 10 月 23 日,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 年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
办理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2、2020 年 10 月 23 日,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
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独立意见。
    3、2020 年 10 月 23 日,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 年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
    4、2020 年 10 月 24 日至 2020 年 11 月 3 日,公司对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
部办公自动化平台(OA)进行了公示,公示期满后,监事会于 2020 年 11 月 11
日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
    5、2020 年 11 月 10 日,公司收到《关于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的批复》(青城投字〔2020〕130 号)。
    6、2020 年 11 月 26 日,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并于 2020 年 12 月 3 日,对本次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自查报告进行
公告。
    7、2020 年 12 月 1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
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
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出席会议的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均发表了一致
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激励对象和授予数量的调整说明
   鉴于 1 名激励对象因特殊工种退休原因不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取消拟向其
授予的股票期权,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由 273 名变更为
272 名,股票期权总数由 4,110.00 万份调整为 4,108.80 万份。调整后的激励对
象均为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中确定的人员。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调整不会对公
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独立董事意见
   鉴于《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确定的 1 名激励对象因特殊工种退休原
因不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取消拟向其授予的股票期权 1.2 万份,根据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人数及授予股票期权数量进行
调整。调整后,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由 273 人调整为 272
人,授予股票期权数量由 4,110.00 万股调整为 4,108.80 万份。
   经核查,公司董事会对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股票期权
数量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
实施股权激励办法》、《关于规范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制度有关问题
的通知》及公司《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中相关调整事项的规定。
   本次调整内容在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公司董事会的授权范围
内,调整程序合法、合规,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对激励对象名单及股票期权数量的
调整。
   五、监事会意见
   鉴于《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确定的 1 名激励对象由于特殊工种退休
原因不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取消拟向其授予的股票期权共计 1.2 万份。根据公
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人数及授予股票期权
数量进行调整。调整后,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由 273 人调
整为 272 人,授予股票期权数量由 4,110.00 万份调整为 4,108.80 万份。
   公司本次调整符合公司《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均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
办法》、《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等规范性文件所
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六、律师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德恒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及本次授予已取得了必要的批准和
授权,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
定,公司尚需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并依法办理本次授予的授予登记手续。
公司本次激励对象及授予权益数量调整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以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授予的授权日符合《管理办法》等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激励计划》规定的激
励对象获授股票期权的条件已成就。
   七、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截至本报告出具之日,青岛双星及本激励计划授予相关
事项已取得了必要的批准与授权,股票期权的授予日、行权价格、激励对象及授
予数量均符合《管理办法》、《试行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及公司《激励
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
   十一、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3、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五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4、上海荣正投资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授予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5、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青岛双星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及授予
事项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12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