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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青岛双星:监事会决议公告2021-04-15  

                        股票代码:000599          股票简称:青岛双星           公告编号:2021-018



                        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
于 2021 年 4 月 2 日以书面方式发出,本次会议于 2021 年 4 月 13 日以现场与通
讯相结合方式召开。本次应参加会议监事 5 人,实际参加会议监事 5 人。会议的
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蓝立智先生主持,经与会监事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2020 年度监事会报告》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
    该议案须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20 年度监事会报告》已于 2021 年 4 月 15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
    2、审议通过了《2020 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
    该议案须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20 年年度报告》已于 2021 年 4 月 15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2020 年
年度报告摘要》已于 2021 年 4 月 15 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
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
    3、审议通过了《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
    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目前总股本 822,259,233 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1 元(含税),共需派发现金红利
8,222,592.33 元。公司利润分配方案披露至权益分配实施期间总股本发生变动
的,以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不变的原则进行调整,公司因回购而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不参与利润分配。
    公司 2020 年度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该议案须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
    同意继续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
    该议案须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已于 2021 年 4 月 15 日在《证券时报》
《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
    5、审议通过了《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
    经审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并能
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
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已于 2021 年 4 月 15 日在巨潮资讯网
披露。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
    同意公司(含子公司)与相关关联方发生预计不超过人民币 67,300 万元的
日常关联交易,该额度自公司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该议案须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已于 2021 年 4 月 15 日在《证券时报》
《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
    7、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
    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4 亿元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授权公司总经理
和财务负责人具体实施并签署相关文件。该额度自公司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
十二个月内有效,在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
    该议案须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已于 2021 年 4 月 15 日在《证券
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
    8、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的会计准则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
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已于 2021 年 4 月 15 日在《证券时报》《上
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
    9、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
   根据公司《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之相关规定,同意对部分
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本次拟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
共计 5,466,746 股,回购价格为 3.10 元/股。
    该议案须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已于 2021 年 4 月 15 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
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
    特此公告。




                                               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 年 4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