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对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21 号-业绩预告及定期报告披 露》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监事,本着谨慎的原则,我们对公司《2021 年度内部 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了审核,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 管的要求,及证券监管机构对上市公司内部控制建设的有关规定,建立健全了涵 盖公司生产经营各环节的内部控制体系,现行的内部控制体系保证了公司经营管 理的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有利于提高经营效率 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 经审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并能 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 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监事:蓝立智、袁坤芳、谭贞磊、杨娜娜、刘晓琳 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 年 4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