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关于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的 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 导意见》、《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 问题的通知》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人作为建投能源的独立董事, 根据公司提供的资料,对公司 2016 年度关联方资金占用和担保事项及执 行《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 通知》规定的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核,基于独立立场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1、2016 年公司未发生任何对外担保行为。 2、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正常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3、公司严格遵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 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的有关规定,不存在违反规定和损害中小股东 利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 赵强 曾鸣 龚六堂 2017 年 3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