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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建投能源: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对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2017-08-26  

						                 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对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人作为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独立董事,审阅了本公司董事会提供的《关于控股子公司替代发电关联
交易的议案》及有关资料。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公司《公司章程》
的规定,基于独立立场,本人对该关联交易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本公司控股子公司邢台国泰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河北建投沙河发
电有限责任公司、河北建投任丘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有偿替代控股股东河
北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控股子公司河北兴泰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电
量,其交易价格由交易双方按照市场原则确定,不低于其他替代方的替
代价格,交易定价公允。替代发电交易受河北省发展改革委统一管理,
由河北省电力公司具体组织实施,交易过程公正、公开。

    2、董事会对该关联交易事项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符
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的情形。



独立董事:



    赵     强           安连锁               曾   鸣



                                     2017 年 8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