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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建投能源:关于参股投资中核行波堆科技投资(天津)有限公司(暂定名)的自愿性信息披露公告2017-09-26  

						证券代码:000600            证券简称:建投能源        公告编号:2017-40

              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股投资中核行波堆科技投资(天津)有限公司(暂定名)
                  的自愿性信息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行波堆技术为中美两国政府确定的核电领域技术合作项目,是第四
代新型核电技术,可以充分利用铀资源,最大程度减少核废物,具有无
需场外应急及有效控制核扩散、安全性能高等优势。目前,中国核工业
集团公司与美国泰拉能源公司关于行波堆项目的合作已进入实质性阶段。
     为优化调整业务结构,促进公司转型发展,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建投能源”)充分把握核电领域发展
机遇,拟与中核技术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核技投”)、神华集
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神华集团”)、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浙能电力”)签订投资协议,共同投资设立中核行波堆
科技投资(天津)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
名称为准),进行行波堆核电技术及项目的投资。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
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主体基本情况
     (一)中核技术投资有限公司
     中核技投成立于 2016 年 10 月 31 日,法定代表人:张涛,注册资本:
50,000 万元,注册地: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耀华路 251 号一幢
一层,主营业务为核电项目及配套设施的开发、投资、建设、运营与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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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理,清洁能源项目的开发、投资、建设、运营与管理等。
    中核技投为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中国核能电
力股份有限公司为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控股子公司,中国核工业集团公
司为由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国有独资企业。
中核技投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神华集团成立于 1995 年 10 月 23 日,法定代表人:张玉卓,注册资
本:3,940,956.10 万元,注册地: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西滨河路 22 号,
主营业务为国务院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经营;开展煤炭等资源性产品、
煤制油、煤化工、电力、热力、港口、各类运输业、金融、国内外贸易
及物流、房地产、高科技、信息咨询等行业领域的投资、管理;规划、
组织、协调、管理神华集团所属企业在上述行业领域内的生产经营活动;
化工材料及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纺织品、建筑材料、机械、
电子设备、办公设备的销售。
    神华集团为由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国
有独资企业。神华集团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浙能电力成立于 1992 年 3 月 14 日,法定代表人:童亚辉,注册资
本:1,360,068.9988 万元,注册地:浙江省杭州市天目山路 152 号浙能大
楼 2 楼,主营业务为电力开发,经营管理,电力及节能技术的研发、技
术咨询、节能产品销售,电力工程、电力环保工程的建设与监理,电力
设备检修,售电服务(凭许可证经营),冷、热、热水、蒸汽的销售,
电力及节能技术的研发、技术咨询,合同能源管理。
    浙能电力控股股东为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合并持有其 73.65%
的股份,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为由浙江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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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理委员会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国有独资企业。浙能电力与公司不存在关联
关系。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中核行波堆科技投资(天津)有限公司(暂定名)注册资本金为 75,000
万元,其中:中核技投出资 37,500 万元,占比 50%;神华集团出资 22,500
万元,占比 30%;浙能电力出资 7,500 万元,占比 10%;建投能源出资
7,500 万元,占比 10%。各方均以现金方式出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该公司的主要业务为对行波堆核电领域的投资,包括投资行波堆核
电技术、行波堆核电项目以及其他行波堆核电相关产业等。
    四、投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投资总额、注册资本与融资
    1、公司成立时的注册资本总额为 7.5 亿元人民币(即¥750,000,000
元)。
    2、各方出资占公司注册资本总额的比例及认缴的出资额分别为:中
核技投认缴人民币叁亿柒仟伍佰万元(¥375,000,000),占公司注册资
本的 50%;神华集团认缴人民币贰亿贰仟伍佰万元(¥225,000,000),
占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的 30 % ; 浙 能 电 力 认 缴 人 民 币 柒 仟 伍 佰 万 元
(¥75,000,000),占公司注册资本的 10%;建投能源认缴人民币柒仟
伍佰万元(¥75,000,000),占公司注册资本的 10%。以上出资各方均
以货币方式认缴。
    3、公司注册资本金注入安排:首次注资人民币伍仟万元,公司全体
股东于投资协议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出资比例将对应的出资额汇入
为项目设立的银行账户;剩余的注册资本金根据业务开展情况,逐步出
资到位;具体注资的时间进度和每次注资的金额,由公司股东会决定。
    (二)组织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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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为公司最高权力机构,依照《公
司法》及相关法律和公司章程行使职权。
    2、董事会由 8 名董事组成。由新公司股东会从中核技投推荐的人员
中选举产生 3 名,从神华集团推荐的人员中选举产生 2 名,从浙能电力、
建投能源推荐的人员中各选举产生 1 名;职工董事 1 名,由新公司职工
民主选举产生。董事会设董事长 1 名,由中核技投推荐,经董事会选举
产生。
    3、监事会由 6 名监事组成。其中,由股东会从中核技投、神华集团、
浙能电力、建投能源推荐的人员中各选举产生 1 名;另外 2 名为职工监
事,由公司职工民主选举产生。监事会设主席 1 人,由中核技投推荐,
经监事会选举产生。
    4、新公司经营管理机构设总经理 1 名,设副总经理若干名,总会计
师 1 名。总经理、总会计师由中核技投推荐,董事会聘任;副总经理由
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
    5、董事长是新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三)协议的生效
    本协议自各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各方公章之日
起生效。
    五、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参股投资行波堆核电技术公司可促进公司优化调整资产和业务
结构,拓展公司发展空间,契合公司发展战略。近年来核电发展迅速,
行波堆技术作为第四代核电技术,具有可持续、安全可靠、更加经济且
可防止核扩散等优势,随着技术的逐渐成熟与商业化,将为中国及全球
核能发展带来更多选择和发展空间,未来公司可参与分享该技术研发与
落地所带来的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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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波堆技术为新型核电技术,技术研发结果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后续示范项目的审批、建设以及规模化应用也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六、备查文件
    中核行波堆科技投资(天津)有限公司投资协议


    特此公告




                           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 年 9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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