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投能源:关于全资孙公司供热业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2018-12-05
证券代码:000600 证券简称:建投能源 公告编号:2018-30
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孙公司供热业务
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建投
河北热力有限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建投能源定州热力有限责任公司(下称
“定州热力”)向河北国华定州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国华定州发
电公司”)购买热水热量用于开展 2018-2019 年采暖季供热业务。由于
近期国华定州发电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公司现任董事、副总经理王剑
峰先生被选举为该公司的董事长,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10.1.3 条的规定,本次交易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事先认可后,于
2018 年 12 月 4 日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董事会
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该项议案,关联董
事王剑峰先生回避了该议案的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
大资产重组、不构成借壳,无需经过其他有关部门批准。本次关联交易
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交易对方
国华定州发电公司成立于 2000 年 08 月 15 日,注册资本 15.61 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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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定代表人为毕春海,住所为河北保定定州市东忽村,统一社会信
用代码为 91130000601110408T,经营范围为发电厂的投资建设和电力
生产、销售;电厂热能、炉灰、炉渣、石膏的综合利用;热力、电力设
备安装、调试、检修;汽车运输;信息服务和市场开发;电力供应;热
力生产和供应等。
国华定州发电公司的股东及股权比例为: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
司持股 40.50%,河北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股 40.50%,中国大
唐集团有限公司持股 19.00%。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为国华定州
发电公司控股股东。
2017 年,国华定州发电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41.04 亿元,实现净利润
5.81 亿元;截至 2017 年末,总资产 60.58 亿元,净资产 27.86 亿元。
国华定州发电公司为《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 条第
三项规定的关联法人。国华定州发电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定价政策及依据和协议主要内容
1、交易标的:定州热力向与国华定州发电公司购买 2018-2019 年
采暖季所需的热水热量。
2、交易标的价格:定州热力与国华定州发电公司 2018-2019 年采
暖季购售热水热量价格为 26 元/吉焦,补充水价格为 10 元/吨。
3、定价政策及依据:购热单价由双方根据项目可研协商,并经定
州市政府会议纪要确定。
4、交易金额:2018-2019 年采暖季预计供热量 300 万吉焦,暂估热
费 7,80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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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热期结束且供热、补水总量核对无误后,将根据合同单价据实结
算供热期总费用。
5、支付方式:定州热力向国华定州发电公司预付 2018-2019 年采
暖季暂估热费的 60%,即 4,680 万元,供热期结束且供热、补水总量核
对无误后,支付剩余费用。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定州热力向与国华定州发电公司购买采暖季所需的热水热量属于供
热业务的日常经营需要,且交易定价公允,结算方式合理,不会对公司
的独立性产生影响,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五、当年年初与披露日与关联人累计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
年初至披露日,定州热力与国华定州发电公司发生供热业务日常关
联交易的总金额为 2,500 万元。
六、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书面认可后,方提
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进行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关
联交易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二、公司孙公司定州热力向国华定州发电公司购买采暖季所需的
热水热量属于供热业务的日常经营需要,且交易定价公允,结算方式合
理,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
“三、董事会对相关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
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
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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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
决议;
2、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独立意
见。
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 年 12 月 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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