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投能源: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2020-08-22
证券代码:000600 证券简称:建投能源 公告编号:2020-29
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 2020 年 8 月 11 日分别以
送达和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的通知。本次会议于 2020 年 8 月 21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公司本届董事
会现有董事 9 人,全部参与表决。
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经通讯表决,通过以下决议:
1、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2020 年上
半年总经理工作报告》。
2、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关于对河
北建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2020 年 1-6 月)》。
该报告全文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3、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2020 年半
年度报告》及摘要。
公司《2020 年半年度报告》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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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http://www.cninfo.com.cn);《2020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刊登于公司
指 定 信 息 披 露 媒 体 《 中 国 证 券 报 》《 证 券 时 报 》 和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
4、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关于董事
会换届的议案》。
本届董事会提名李连平先生、秦刚先生、徐贵林先生、王双海先生、
王剑峰先生、邓彦斌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
安连锁先生、曾鸣先生、赵丽红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
人,并提请股东大会依照累积投票制进行选举。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见与本公告同时披露的《河北建
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监事会候选人简历》。
本次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
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公司已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
立董事备案办法》将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详细信息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zse.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三个交易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
或个人对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有异议的,均可通深圳证
券交易所网站提供的渠道,就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和可能影响其独
立性的情况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反馈意见。
独立董事候选人安连锁先生、曾鸣先生、赵丽红女士均已按照《关
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
证书。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三名独立董事对董事会提名董事候选人发表了独
立意见,认为董事候选人的提名程序符合有关规定,任职资格符合担任
上市公司董事、独立董事的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未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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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规定的情形。
上述独立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5、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河北建投
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草案)》。
公司拟增加“食品加工(仅限分支机构);食品技术研发、技术咨询、
技术转让;电子产品、化妆品、一般劳保用品的销售;组织文化艺术交
流活动策划;企业营销策划”九项经营范围内容,对《公司章程》涉及
公司经营范围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同时,拟在《公司章程》中明确总工
程师为公司高管人员。
《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草案)刊登于公司
指 定 信 息 披 露 媒 体 《 中 国 证 券 报 》《 证 券 时 报 》 和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关于公司
符合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为进一步支持公司业务开展、拓宽公司融资渠道、优化财务结构,
公司拟向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规定的专业投资者公开
发行公司债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债
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公司已将公
司的实际情况与上述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逐项对照,董
事会认为本公司符合现行公司债券监管政策和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
各项规定,具备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资格,不存在不得公开发行公司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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券的相关情况。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7、逐项表决通过《关于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
公司拟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 25 亿元的公司债券,
具体方案如下:
(1)本次债券发行的票面金额、发行规模
本次债券票面金额为人民币 100 元。本次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规模
为不超过人民币 25 亿元,可一次发行或分期发行。具体发行规模和发行
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资金需求和发
行时市场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债券期限
本次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期限为不超过 5 年期(含 5 年),具体期限
结构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资金需求和发
行时市场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本次公司债券的发行方式为公开发行。发行对象为符合《公司债券
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规定的专业投资者。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增信措施
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是否提供增信机制及采取的具体方式将提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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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公司财
务状况和市场情况等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5)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以下用途
(包括但不限于):
偿还公司(含下属子公司)金融机构借款;补充公司(含下属子公
司)流动资金;项目投资、股权投资、收购资产。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6)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不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7)上市场所
公司在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结束后将尽快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关于
本次公司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8)公司资信情况及偿债保障措施
公司最近三年资信情况良好。在偿债保障措施方面,提请股东大会
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
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时,将至少采取如下保障措施:
○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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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减或停发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
○公司主要责任人不得调离。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9)决议有效期
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决议的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至中国证监会同意本次公司债券注册届满 24 个月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逐项表决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8、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关于提请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高效地完成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相关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
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拟提请公司股
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与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有关的全部事宜,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和市场的具体情况,制
定和实施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具体发行方案以及修订、调整本次公
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发行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发行规模、债券期限、
债券利率或其付息方式、发行时机、是否分期发行及发行期数及各期发
行规模、是否设计回售或赎回条款及相关条款具体内容、具体配售安排、
是否提供增信机制及采取的具体方式、是否提供偿债保障措施及采取的
具体方式、还本付息期限和安排、债券申报、债券上市、募集资金具体
使用等与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有关的一切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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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决定并聘请参与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中介机构;
(3)开展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申报、发行、上市、还本付息等
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制定、批准、授权、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
次公司债券公开发行及上市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合约
(包括但不限于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承销协议、专项账户监管协议、
各种公告及其他法律文件等)和根据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进行适
当的信息披露;
(4)为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选择债券受托管理人,签署债券受托
管理协议及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5)根据公司财务状况,决定募集资金用途及金额等事项;
(6)就此次发行公司债券向有关监管部门、机构办理审批、登记、
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
(7)如国家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的相关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
除涉及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必须由股东大会重新决议的事项外,
可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监管部门的意见(如有)
对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作适当调整或根据实际情况
决定是否继续开展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工作。
(8)办理与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相关的其他一切事宜;
(9)本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
毕之日止。
在前述第(1)至(9)项取得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及授权之同时,同
意由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前述授权范围内具体处理本次债券发行及
上市的相关事宜,并同时生效。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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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
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
的《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预案》。
9、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关于召开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于 2020 年 9 月 7 日以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召开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三、备查文件
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 年 8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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