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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建投能源:关于向控股股东购买秦皇岛秦热发电有限责任公司40%股权事项的进展公告2020-11-18  

                        证券代码:000600           证券简称:建投能源              公告编号:2020-46


                   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控股股东购买秦皇岛秦热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40%股权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基本情况

     2020 年 10 月 28 日,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或“建投能源”)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向控股股东购买秦皇岛秦热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4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
议案》,公司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以现金购买控股股东河北建设投资集团
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建投集团”)持有的秦皇岛秦热发电有限责
任公司 40%股权,股权转让价格为 31,485.18 万元。11 月 13 日,公司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了本次交易事项。11 月 16 日,公司与
控股股东建投集团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

     本次交易事项的有关信息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10 月 29 日在指定信息
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披露的《关于向控股股东购买秦皇岛秦热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40%股权暨
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43)。

     二、股权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1、交易标的

     本次交易标的是指建投集团持有的秦皇岛秦热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40%股权(以下简称“目标公司”及“标的股权”)。

     2、交易标的的评估价值

                                     1
    中铭国际资产评估(北京)有限责任公司以 2020 年 8 月 31 日为评
估基准日进行评估,对目标公司出具了中铭评报字[2020]第 10049 号《资
产评估报告》。根据经建投集团备案的《资产评估报告》,本次拟转让的
目标股权评估值为 314,851,791.08 元。

    3、股权转让价格及支付方式

    以本协议约定的交易标的评估价值为基础确定,本次建投集团拟转
让目标股权的转让价格为 314,851,791.08 元。

    在本协议约定的生效条件生效后,建投能源在 2021 年 1 月 31 日前
将上述目标股权的转让金额 314,851,791.08 元,一次性汇入建投集团指
定账户。

    4、生效条件

    本协议在具备如下全部条件后产生法律效力,并以最后一个条件成
就之日为本协议的生效日:

    (1)建投集团已经按照其章程的约定,就其转让目标股权事项经正
当程序获得其内部有权决策机构的合法批准和形成有效决议;

    (2)建投能源已依据公司章程的约定,履行合法表决程序作出同意
本次股权转让的股东大会决议;

    (3)目标公司除建投集团外的其他股东同意就目标股权放弃股东优
先购买权;

    (4)建投集团对交易标的股权价值的《资产评估报告》做出核准备
案;

    (5)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

    5、交易标的的过户和交割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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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在本协议所有生效条件全部得以满足后 45 个工作日内,双方
应完成交易标的的过户手续。办理交易标的过户之日为交割日,该日期
与交易标的工商变更登记完成之日为同一日期。

    (2)在该股权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建投能源开始实际控制并取
得交易标的的所有权以及基于所有权而享有和承担的相关全部权利和义
务之时,为交易标的交割完毕。

    6、交易标的自评估基准日至交割日的损益归属

    (1)自评估基准日至目标公司股权交割日,目标公司股权及相关业
务产生的盈利及亏损均由建投集团享有和承担。

    (2)以目标公司股权交割日为基准日进行补充审计,根据补充审计
结果确定上述期间损益分配。评估基准日至补充审计基准日之间产生的
损益为期间损益。

    (3)双方应在股权交割完成后 10 个工作日内启动补充审计,由双
方共同认可的审计机构予以补充审计,补充审计涉及的相关费用由双方
共同分担。

    7、本次股权转让的相关事项安排

    (1)本次股权转让不涉及目标公司职工分流安置。

    (2)在交割日前如转让方对目标公司以及目标公司子公司或参股公
司提供担保(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担保、抵押担保、质押担保及反担保等),
自交割日之次日起由受让方实际承担。

    8、税费的承担

    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有关主管部门关于股权转让的相关收费规
定,各自缴纳本次股权转让和工商变更登记过程中涉及的税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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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备查文件

    公司与建投集团签订的关于秦皇岛秦热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40%股权
的《股权转让协议》。

    特此公告




                          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 年 11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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