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关于向参股公司中核华电河北核电 有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独立意见 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参股公司中核华电河北核电有限公司提供委托贷 款的议案》。本人作为本公司独立董事,审阅了公司董事会提交的有 关资料。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基于 独立立场对公司上述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公司依据《中核华电河北核电有限公司章程》向参股公司中 核华电河北核电有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作为沧州海兴核电项目前期 工作资金来源,符合项目前期工作实际需要,财务风险处于公司控制 范围内,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不会构成重大影响。 二、董事会对相关议案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河北 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 利益的情形。 (此页无正文) 独立董事: 安连锁 曾 鸣 赵丽红 2021 年 12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