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投能源: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向经理层授权管理办法2022-05-31
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向经理层授权管理办法
(2022 年 5 月 30 日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河北建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科学规范高效的决策机制,
加强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授权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
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公司内部治理规范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
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授权”是指董事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经营管理的实
际需要,在一定条件和范围内,将其职权中的部分事项的决定权
授予经理层行使。
第三条 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授权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一)科学高效原则:董事会应当结合公司资产规模、经营
状况、风险控制等实际情况,科学合理确定向经理层授权事项范
围,提高决策和运营效率,充分维护公司、股东、债权人及其他
利益相关方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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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依法合规原则:董事会应当严格依照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向经理层授权,授权应当严格
限定在股东大会对董事会授权范围内,不得超越股东大会对董事
会的授权范围,不得将法定由董事会行使的职权授予经理层行使。
(三)权责对等原则:董事会应当坚持授权与责任相匹配原
则,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授权范围应与经理层所承担的责任相适应。
(四)有效监控、适时调整原则:董事会应对授权事项的执
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根据行权情况对授权进行适时调整,不
得将授权等同于放权。
第二章 授权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是授权管理的决策机构,负责对经理层
进行授权,审议批准本办法和经理层工作细则,并对授权事项负
有监管责任。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协助董事会开展授权管理工作,负
责组织拟订本办法,拟订授权决策方案,组织跟踪董事会授权的
行使情况,筹备授权事项的监督检查工作。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是
董事会授权管理工作的承办部门,协助董事会秘书负责具体工作
的办理。
第三章 授权的类别、范围与方式
第六条 授权事项分为长期授权事项及临时授权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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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授权事项为按照《公司章程》《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
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以下简称“《总经理工作细则》”)
及本办法规定的授权事项。
临时授权事项由董事会通过董事会决议等方式向经理层授
权,授权内容应当明确具体。
第七条 公司董事会将一定金额内的资金、资产的运用及签
订重大合同的职权授予公司经理层行使。
公司董事会向经理层授权范围及具体内容以本办法后附“授
权清单”为准。
第八条 经理层应按照《总经理工作细则》行使董事会授予
的职权。
第九条 董事会授予经理层决策的事项需提交总经理办公
会集体研究讨论的,一般应当事先听取董事长的意见,意见不一
致时暂缓上会。如有必要,董事长可以列席总经理办公会。
对于涉及公司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应当听取公司职工
代表大会或工会的相关意见或建议后,再由总经理办公会进行决
策。
决策事项如需上级有关部门批准或备案的,从其规定。
第十条 经理层对董事会负责,经理层至少每半年向董事会
报告授权决策执行情况。公司董事会或监事会认为有必要时,总
经理应根据董事会或监事会的要求及时提交临时报告。董事会、
监事会可结合经理层行权情况,对相关工作提出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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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授权的变更与维护
第十一条 如发生下列情况,公司董事会将依其程度及时变
更或撤销向经理层的相应授权:
(一)经理层经营管理水平发生变化;
(二)经理层风险控制能力发生变化;
(三)授权办法执行发生重大偏差;
(四)授权事项改变或不存在;
(五)公司内部机构和管理制度发生重大调整;
(六)董事会认为有影响授权的其他情况发生等。
第十二条 因业务发展和管理要求变动,需要扩大权限或调
整权限范围时,经董事会授权,由公司董事会秘书组织董事会办
公室拟定授权变更建议方案,并在征求相关方面建议后报董事会
批准。如确有需要,也可由公司经理层提出授权变更建议方案。
第十三条 出现以下情形时授权终止:
(一)授权期限届满;
(二)被授权事项完成或者被取消;
(三)董事会决定提前终止;
(四)其他需要终止的情形。
第十四条 授权的维护
(一)董事会授权范围及内容以董事会批准的最新文件为准。
如公司治理规范文件中涉及董事会授权范围和内容与本办法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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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致时,公司应及时修订有关文件,确保有关董事会授权内容相
一致。
(二)如法律法规和外部相关政策要求与本办法授权内容不
一致时,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应按照其最新要求及时修订本办法及
“授权清单”,并报董事会批准后执行。
(三)如在授权执行过程中,公司董事会、经理层发现授权
不清、授权降低了决策效率以及阻碍了流程执行等情况存在,可
提出相关优化建议,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将结合相关意见,及时修
订本办法及“授权清单”,并报董事会批准后执行。
第六章 授权监督检查
第十五条 公司董事会将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对经理层行使
授权权限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重点监督检查经理层是否存在行
权不当的情形,决策流程是否符合规定程序。
第十六条 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授权决策控制中的薄弱环
节,应及时提出意见,采取措施纠正。
第十七条 凡发现经理层有一般越权行为的,董事会应当督
促其限期改正;有重大越权行为的,或者有其它不适当行使权力
的行为并可能造成重大损失或重大风险的,应当及时变更或者撤
销其授权。
一般越权行为指超越“授权清单”授权权限,但未造成严重
后果的行为。重大越权行为指超越“授权清单”授权权限可能造
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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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条 经理层存在下列行为,致使公司遭受严重损失的,
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一)在授权范围内做出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
的决定;
(二)未行使或未正确行使职权导致决策失误;
(三)超越授权范围做出决策;
(四)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追责情形。
第七章 附则
第十九条 本办法未尽事宜或条款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文件规定冲突的,应按有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文件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 本办法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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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公司董事会向经理层授权事项清单
序号 业务类型 决策事项 经理层决策范围 说明
预算内费用支出 审定
1 资金支出 年度计划内的基建、技改、科技项
审定
目投资等资本性支出
向金融机构申请办理授信、贷款、
使用银行或商业承兑、金融机构间 审定
的资金调度等
2 筹融资 融资租赁 审定
持股比例50%以下的子公司及与控
对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
审定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共
财务资助
同投资形成的子公司除外
购买或出售资产、对外投资、租入 1、购买、出售的资产不含购买原材
或者出租资产、委托或者受托管理 料、燃料和动力,以及出售产品、
审定交易金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
3 交易 资产和业务、债权或者债务重组、 商品等与日常经营相关的资产
经审计净资产5%
转让或者受让研发项目、签署许可 2、放弃权利含放弃优先购买权、优
协议、放弃权利等交易事项 先认缴出资权利等
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关联交易 审定交易金额在30万元以下
4 关联交易 审定交易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
与关联法人发生的关联交易
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下
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及核销资产、资
5 资产管理 审定
产损失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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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审定预算内捐赠事项
赠与或受赠资产 2、审定受赠资产(不涉及对价支付、
不附任何义务)
此处资产质押或抵押指公司以自有
资产抵押或质押 审定 资产为自身债务向债权人提供的抵
押或质押
由《公司法》《公司章程》《总经理工作细则》
6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内部治理规范 审定
文件授予公司经理层行使的职权
7 其他事项 根据相关制度或重要程度确定
注:上述授权事项如达到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应由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的其它标准的,仍应提
交董事会审议。涉及关联交易应按照关联交易的决策权限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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