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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建投能源: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3-04-27  

                                           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
    2022 年,公司监事会在董事会和管理层的大力支持下,严格按照《公

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以维护公司
及全体股东利益为工作准则,依据《监事会议事规则》对公司规范运作、
公司财务、高管人员履行职责等方面开展检查和监督工作。下面将监事

会 2022 年度有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2 年,公司监事会召开会议 4 次:

    1、2022 年 4 月 20 日,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召开。会议审议通
过以下议案:

    (1)审议《2021 年度财务决算及 2022 年预算目标的报告》;

    (2)审议《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3)审议《2021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4)审议《2021 年度报告》及摘要;

    (5)审议《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2022 年 4 月 27 日,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召开。会议审议通
过《2022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3、2022 年 8 月 24 日,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召开。会议审议通
过以下议案:

    (1)审议《2022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2)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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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2022 年 10 月 26 日,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召开。会议审议
通过《2022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二、监事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通过检查监督,监事会认为,2022 年公司通过修订《公司章程》、
三会议事规则、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及信息披露、内幕信息管理
等相关规则,持续完善制度体系,进一步构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公

司治理建设根基、健全了内部控制体系,公司决策事项程序合法,公司
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能够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

有关法律法规、公司内部各项规章制度及监管部门的要求,认真履行相
关职责,勤勉工作,执行公司职务时没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
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

    2、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本年度监事会及时了解公司经营及财务状况,认真审核了公司季度、
半年度、年度财务报告及有关文件,并对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及利安

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进行
了仔细核查。通过检查,监事会认为,2021 年度及 2022 年各期财务报

告真实、客观、准确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企业
会计准则》。注册会计师对公司 2021 度财务报告出具的审计意见所做出
的评价是客观、公允的。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运作规范、状况良好。

    3、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1 年,公司分两期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了公司债券,发行总

额 25 亿元,通过检查监督,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募集说明书相关承诺
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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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公司购买、出售资产情况

    通过检查监督,公司于 2022 年度未有出售资产情况,发生的购买资

产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交易价格合理,符合公司发展需要,没有损
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5、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通过检查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于 2022 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决
策程序合规,交易价格公平合理,符合公司发展及生产经营需要,没有

损害公司利益和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6、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

    监事会在年度董事会会议上听取了公司有关内部控制工作情况的报
告,并召开监事会会议,审议了公司董事会关于内部控制评价的报告,
对报告期内公司内控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详细、全面的审查。监事会

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符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他相
关文件的要求;自我评价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立、
健全和执行的现状及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对内部控制的总体评价是客

观、准确的。

    7、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

    2022 年,公司董事会对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通
过检查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能够按照《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和监管机
构的有关规定,办理信息披露事务,保证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及时、公平,保障了股东的知情权。

    8、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

    2022 年,公司董事会对《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进行了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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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订。通过检查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能够按照《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
理制度》和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如实记录公司重大事项各环节的内幕

信息知情人档案。

    9.对外担保事项

    通过检查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于 2022 年为参股公司山西国际能源
裕光煤电有限责任公司、汇海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和华阳建投阳泉热
电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事项、子公司冀建投寿阳热电有限责任公司为

公司贷款提供质押担保事项决策程序合规,符合公司发展及生产经营的
需要,不存在违反规定和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022 年,全体监事高度重视履职提升,积极参加监管机构和上市公
司协会举办的各类专题培训,及时了解掌握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政策的
更新情况。通过持续深入学习,全体监事的履职能力和执业水平进一步

提高。

    2023 年度,监事会将继续依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以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

制度的有关规定,继续忠实履行监事会的职责,督促公司进一步完善治
理体系,提高治理水平。同时,监事会将继续加强落实监督职能,重视

履职能力提升,认真履行职责,依法列席董事会、股东大会及相关办公
会议,及时掌握公司重大决策事项和各项决策程序的合法性、合规性,
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切实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以上报告,请各位股东审议。



                                      2023 年 4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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