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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盛达矿业: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2015-04-23  

						                                               盛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证券代码:000603          证券简称:盛达矿业                          公告编号:2015-020




                    盛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二〇一五年四月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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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

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

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朱胜利、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魏万栋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

管人员)王钰麟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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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92,656,283.36           86,117,520.55                         7.5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31,680,574.11           27,940,177.61                        13.3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31,679,053.17           27,940,413.71                        13.38%
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82,836,922.87           -11,341,508.77                       630.39%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6                       0.06                      0.0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6                       0.06                      0.0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4.43%                    5.86%                         -1.43%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减

总资产(元)                                    986,475,381.71         1,125,015,810.72                       -12.3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730,585,445.88          699,852,130.20                         4.39%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2,415.72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894.78

合计                                                                      1,520.94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
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
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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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22,305

                                           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件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北京盛达振兴实业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45.03%   227,397,482                   质押      178,530,000

王伟                                境内自然人          5.08%    25,640,148      21,176,285

赤峰红烨投资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4.47%    22,554,408

天津祥龙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2.71%    13,700,000      13,700,000

赣州希桥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2.68%    13,526,500      13,526,500

王彦峰                              境内自然人          2.18%    10,996,827

甘肃盛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1.53%     7,736,000                   质押        7,736,000

深圳市安远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1.39%     7,000,000       7,000,000

西藏泓杉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1.08%     5,466,961

深圳市中连安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0.99%     5,000,000       5,000,000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无限售条件                    股份种类
                         股东名称
                                                           普通股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北京盛达振兴实业有限公司                                        227,397,482 人民币普通股                227,397,482

赤峰红烨投资有限公司                                             22,554,408 人民币普通股                 22,554,408

王彦峰                                                           10,996,827 人民币普通股                 10,996,827

甘肃盛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7,736,000 人民币普通股                  7,736,000

西藏泓杉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5,466,961 人民币普通股                  5,466,961

王伟                                                              4,463,863 人民币普通股                  4,463,863

严琳                                                              3,8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3,800,000

全国社保基金一一零组合                                            3,308,907 人民币普通股                  3,308,907

鹏华资管-浦发银行-鹏华资产金润 19 号资产管理计划                2,328,000 人民币普通股                  2,328,000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企业年金计划-中国工商银行                  2,168,504 人民币普通股                  2,168,504

                                                          公司控股股东北京盛达系盛达集团全资子公司,自然人股
                                                          东王伟与王彦峰系叔侄关系;与其他非流通股股东之间无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关联关系及《上市公司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规
                                                          定的一致行动人的情况。未知其他流通股股东之间是否存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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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关联关系。

                                                         公司股东西藏泓杉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通过信用交易担保证
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券账户持股 5,466,961 股,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股 0 股,合
                                                         计持有公司股票 5,466,961 股。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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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预付款项较年初减少38.40%,系预付材料款减少所致。
2、应收利息较年初增加100%,系报告期计提定期存款利息所致。
3、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较年初减少100%,系报告期非流动资产摊销所致。
4、其他流动资产较年初减少100%,系报告期房租摊销所致。
5、应付账款较年初减少35.34%,系支付客户款所致。
6、预收款项较年初减少58.55%,系结转销售所致。
7、应交税费较年初减少50.71%,系缴纳所得税、增值税所致。
8、专项储备较年初减少86.81%,系计提的专项储备已使用所致。
9、营业成本较上年同期增加41.85%,系销量增加但销售价格较去年同期下降共同影响所致。
10、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减少260.90%,系计提定期存款利息增加所致。
11、资产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减少94.47%,系应收款项较上年同期减少计提所致。
12、营业外收入较上年同期增加100%,系报告期营业外收入增加所致。
13、营业外支出较上年同期减少100%,系报告期未发生营业外支出所致。
14、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加258.45%,系定期存款利息增加所致。
15、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加103.55%,系购买材料、支付劳务所致。
16、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加51.57%,系支付应付职工的工资增加所致。
17、支付的各项税费较上年同期增加452.96%,系缴纳所得税、增值税所致。
18、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减少69.57%,系未支付牧民草场补偿款所致。
19、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加100%,系报告期收回光大金控投资所致。
20、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加100%,系报告期支付少数股东分红款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或持股 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由      承诺方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1、股改承诺期满后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
                        售的原非流通股股份数量,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在                         截至目前,承诺
                                                                       2006 年 06
股改承诺    盛达集团    十二个月内不超过 5%,在二十四个月内不超过 10%;             长期有效   人严格履行承
                                                                       月 12 日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股份数量,                          诺。
                        每达公司股份总数 1%时,其将自该事实发生之日起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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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两个工作日内做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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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书中所
作承诺

             赵满堂、北京                                                                               截至目前,不存
                            保证做到公司人员独立、财务独立、机构独立、资产 2010 年 11
             盛达、盛达集                                                                    长期有效   在违背承诺的情
                            独立完整、业务独立。                                月 03 日
             团                                                                                         形。

                            1、本人/本公司将避免和减少与本次重组之后的上市
                            公司在银矿、铅锌矿的采选业务方面的同业竞争;若
                            发展或投资新的银矿、铅锌矿的采选项目或业务,上
                            市公司对此拥有优先发展或者投资的权利;2、待赤
                                                                                                        截止目前,赤峰
                            峰金都矿业有限公司十地矿区取得开发利用方案等
                                                                                                        金都矿业有限公
                            相关手续,满足注入条件时即启动相关程序,将承诺
                                                                                                        司和三河华冠资
             赵满堂、盛达 人持有的赤峰金都矿业有限公司股权以公允价格注                       满足相关
                                                                                2010 年 11              源技术有限公司
             集团、北京盛 入上市公司或转让给非关联第三方;待内蒙古光大矿                     资产注入
                                                                                月 03 日                均由上市公司托
             达             业有限责任公司所属大地银多金属矿权取得采矿证                     条件时
                                                                                                        管,承诺人不存
                            等相关手续,满足注入条件时即启动相关程序,将承
                                                                                                        在违背该承诺的
                            诺人持有的三河华冠资源技术有限公司股权以公允
                                                                                                        情形。
                            价格注入上市公司或转让给非关联第三方。3、在上
                            述从事银矿、铅、锌矿采选的资产或业务注入上市公
                            司或出售给非关联第三方之前,将采取由上市公司托
                            管的方式。
资产重组时                  1、尽量避免或减少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所控制的
所作承诺                    其他子公司、分公司、合营或联营公司与盛达矿业及
                            其子公司之间发生关联交易;2、不利用实际控制人
                            和股东地位及影响谋求公司在业务合作等方面给予
                            优于市场第三方的权利;3、不利用实际控制人和股
                                                                                                        截至目前,承诺
             赵满堂、北京 东地位及影响谋求与公司达成交易的优先权利;4、
                                                                                2010 年 11              人严格履行承
             盛达、盛达集 将以市场公允价格与公司进行交易,不利用该类交易                     长期有效
                                                                                月 03 日                诺,不存在违背
             团             从事任何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5、就实际控制人、
                                                                                                        该承诺的情形。
                            控股股东及其下属子公司与公司之间将来可能发生
                            的关联交易,将督促公司履行合法决策程序,按照《上
                            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要求及时详细地进行
                            信息披露;对于正常商业项目合作均严格按照市场经
                            济原则,采用公开招标或者市场定价等方式。

                            1998 年 8 月 21 日,公司向建行揭西支行借款 970 万                           该案经公司向检
                            元未能按期归还形成逾期借款,2004 年 6 月,建行                              察院提请抗诉获
                            揭西支行将该项债权转让给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                                支持,于 2015 年
                                                                                2010 年 11
             盛达集团       广州办事处。广东联兴投资有限公司以借款合同纠纷                   长期有效   3 月 12 日由揭阳
                                                                                月 03 日
                            为由,向揭西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公司支付借                              中院开庭再审,
                            款本金 960 万元、利息 418.46 万元及案件诉讼费。                             截止报告日尚未
                            针对上述诉讼,盛达集团承诺:"自 2005 年 1 月 1                              判决。截至目前,


                                                                                                                           7
                                                                     盛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日起,上市公司若因上述诉讼事项新增需承担的或有                           承诺人不存在违
                            经济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利息及罚息等)均由本公司                           背该承诺的情
                            无条件代为承担。"                                                        况。

                                                                                                     截至目前,承诺
                            承诺将根据主管税务机关的要求依法及时足额缴纳 2011 年 05
             王彦峰、王伟                                                                 长期有效   人不存在违背该
                            个人所得税税款。                                 月 19 日
                                                                                                     承诺的情形。

                            若王彦峰、王伟不具备缴纳本次重组所产生的个人所
                            得税税款能力,将为王彦峰、王伟取得用于缴纳此税                           截至目前,承诺
             赵满堂、盛达                                                    2011 年 05
                            款的贷款提供相应担保,以促使王彦峰、王伟按照主                长期有效   人不存在违背该
             集团                                                            月 19 日
                            管税务机关的要求依法及时足额缴纳因本次重组而                             承诺的情形。
                            产生的个人所得税税款。

                                                                                                     截至目前,承诺
                            1、将继续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定价原则,
                                                                                                     人因减持已变为
             红烨投资及     以市场公允价格与银都矿业进行交易,不利用该类交
                                                                             2010 年 11              公司持股 5%以
             其控股股东     易从事任何损害银都矿业及上市公司利益的行为;                  长期有效
                                                                             月 03 日                下的股东,承诺
             中色股份       2、不利用上市公司第二大股东的地位及影响谋求在
                                                                                                     人不存在违背该
                            与银都矿业日常交易方面优于市场第三方的权利。
                                                                                                     承诺的情形。

首次公开发
行或再融资
时所作承诺

其他对公司
中小股东所
作承诺

承诺是否及
             是
时履行

未完成履行
的具体原因
             无
及下一步计
划(如有)


四、对 2015 年 1-6 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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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




七、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接待时间        接待地点   接待方式   接待对象类型     接待对象             谈论的主要内容及提供的资料

2015 年 01 月 06 日 董秘办公室 电话沟通   个人           个人投资者       公司日常经营情况,未提供资料。

2015 年 01 月 08 日 董秘办公室 电话沟通   个人           个人投资者       公司日常经营情况,未提供资料。

2015 年 01 月 09 日 董秘办公室 电话沟通   个人           个人投资者       公司日常经营情况,未提供资料。

2015 年 01 月 13 日 董秘办公室 电话沟通   个人           个人投资者       公司日常经营情况,未提供资料。

2015 年 01 月 15 日 董秘办公室 电话沟通   个人           个人投资者       公司日常经营情况,未提供资料。

2015 年 01 月 21 日 董秘办公室 电话沟通   个人           个人投资者       公司日常经营情况,未提供资料。

2015 年 01 月 22 日 董秘办公室 电话沟通   个人           个人投资者       公司日常经营情况,未提供资料。

2015 年 01 月 26 日 董秘办公室 电话沟通   个人           个人投资者       公司日常经营情况,未提供资料。

2015 年 01 月 27 日 董秘办公室 电话沟通   个人           个人投资者       公司日常经营情况,未提供资料。

2015 年 01 月 29 日 董秘办公室 电话沟通   个人           个人投资者       公司日常经营情况,未提供资料。

2015 年 02 月 03 日 董秘办公室 电话沟通   个人           个人投资者       公司日常经营情况,未提供资料。

2015 年 02 月 05 日 董秘办公室 电话沟通   个人           个人投资者       公司日常经营情况,未提供资料。

2015 年 02 月 09 日 董秘办公室 电话沟通   个人           个人投资者       公司日常经营情况,未提供资料。

2015 年 02 月 12 日 董秘办公室 电话沟通   个人           个人投资者       公司日常经营情况,未提供资料。

2015 年 02 月 26 日 董秘办公室 电话沟通   个人           个人投资者       公司日常经营情况,未提供资料。

2015 年 03 月 03 日 董秘办公室 电话沟通   个人           个人投资者       公司日常经营情况,未提供资料。

2015 年 03 月 09 日 董秘办公室 电话沟通   个人           个人投资者       公司日常经营情况,未提供资料。

2015 年 03 月 12 日 董秘办公室 电话沟通   个人           个人投资者       公司日常经营情况,未提供资料。

2015 年 03 月 17 日 董秘办公室 电话沟通   个人           个人投资者       公司日常经营情况,未提供资料。

2015 年 03 月 18 日 董秘办公室 电话沟通   个人           个人投资者       公司日常经营情况,未提供资料。



                                                                                                                9
                                                              盛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2015 年 03 月 23 日 董秘办公室 电话沟通   个人   个人投资者       公司日常经营情况,未提供资料。

2015 年 03 月 24 日 董秘办公室 电话沟通   个人   个人投资者       公司日常经营情况,未提供资料。




                                                     盛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董事长:朱胜利



                                                        二○一五年四月二十二日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