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达矿业:关于增加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公告2018-11-24
证券代码:000603 证券简称:盛达矿业 公告编号:2018-094
盛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本次增加临时提案的相关情况
盛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定于 2018 年 12 月 6 日
召开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通知详见 2018 年 11 月 19 日
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2018 年 11 月 23 日,公司董事会收到控股股东甘肃盛达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增加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
函》,为积极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进度,提请将公司九届六次董事
会审议通过的重组相关议案作为新增临时提案提交 2018 年第三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新增的临时提案具体如下:
序号 提案名称
1 《关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议案》
2 《关于调整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
3 《关于本次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逐项审议)
3.1 交易对方
3.2 标的资产
3.3 交易评估值及作价
3.4 交易对价的支付
3.5 业绩承诺及补偿
3.6 股权交割
3.7 期间损益及或有负债
3.8 违约责任
1
3.9 决议的有效期
《关于<盛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修订稿)>及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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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的议案》
5 《关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6 《关于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权收购协议>的议案》
7 《关于签署附条件生效的<业绩承诺补偿协议>的议案》
《关于本次重组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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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的议案》
《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主体不存在<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
9 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暂行规定>第十三条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情形的说明的议案》
《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的有效性说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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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
《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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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以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议案》
《关于本次重组相关审计报告、备考审阅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矿业权评估报告
12
的议案》
13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重组事宜的议案》
上述第 4 项议案公司已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重组问询函要求进
行更新并披露;上述第 2 项与第 3 项议案互为前提,根据相关规定将
其整合为一个议案提交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整合后的
议案为《关于调整公司本次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 逐
项审议)。最终新增临时提案如下:
序号 提案名称
1 《关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议案》
2 《关于调整公司本次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逐项审议)
2.1 交易对方
2.2 标的资产
2.3 交易评估值及作价
2.4 交易对价的支付
2.5 业绩承诺及补偿
2.6 股权交割
2.7 期间损益及或有负债
2.8 违约责任
2.9 决议的有效期
《关于<盛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修订稿)>及其
3
摘要的议案》
4 《关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2
5 《关于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权收购协议>的议案》
6 《关于签署附条件生效的<业绩承诺补偿协议>的议案》
《关于本次重组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
7
定的议案》
《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主体不存在<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
8 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暂行规定>第十三条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情形的说明的议案》
《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的有效性说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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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
《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
10
性以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议案》
《关于本次重组相关审计报告、备考审阅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矿业权评估报告
11
的议案》
12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重组事宜的议案》
上述新增临时提案具体内容详见 2018 年 9 月 29 日、11 月 15 日
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二、公司董事会关于增加临时提案的意见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和《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
东大会召开 10 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经核查,甘肃
盛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公司 215,939,596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
的 31.30%,且上述临时提案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有明确的议题
和具体决议事项,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上述临时提案提交公司 2018 年
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其他事项
除增加上述临时提案外,公司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
时间、地点、股权登记日等其他事项不变。增加临时提案后的股东大
会补充通知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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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
四、备查文件
《甘肃盛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增加 2018 年第三次临时
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
特此公告
盛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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