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达矿业:关于公司为银行并购贷款增加担保物的公告2018-12-08
证券代码:000603 证券简称:盛达矿业 公告编号:2018-103
盛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为银行并购贷款增加担保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盛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 2018 年 12 月 6 日召
开九届九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银行并购贷款增加担保
物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并购贷款概述
公司于 2018 年 9 月 28 日召开九届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向银行申请并购贷款的议案》,为收购甘肃盛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持有的内蒙古金山矿业有限公司(下称“金山矿业”)67%股权,公
司拟在相关股权交割后以金山矿业股权及其采矿权作为质押,向银行
申请不超过 7.5 亿元并购贷款,贷款期限不超过 5 年。以上最终贷款
额度与期限等事项以实际办理及银行审批结果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于 2018 年 9 月 29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
二、增加担保物的主要内容
现根据银行进一步要求,公司拟对上述并购贷款增加下列担保
物:
公司将以持有的赤峰金都矿业有限公司(下称“赤峰金都”)100%
股权提供质押;以赤峰金都持有的十地银铅锌矿采矿权(证号:
1
C1500002015083210139375)作为抵押物。
本次增加担保物后,公司为上述银行并购贷款提供的担保物包括
如下内容:
1、质押物为:公司持有的赤峰金都 100%股权以及本次重组资产
交割后金山矿业 100%股权;
2、抵押物为:赤峰金都持有的十地银铅锌矿采矿权(证号:
C1500002015083210139375)以及金山矿业持有的额仁陶勒盖矿区Ⅲ-
Ⅸ矿段银矿采矿权(证号:C1500002009064210023021)。
除增加上述并购贷款担保物外,公司九届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
《关于向银行申请并购贷款的议案》其他事项未做调整。
特此公告
盛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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