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达矿业:九届九次董事会决议公告2018-12-08
证券代码:000603 证券简称:盛达矿业 公告编号:2018-099
盛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九届九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盛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 2018 年 12 月 6 日以
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了九届九次董事会,本次会议通知
及文件于 2018 年 12 月 3 日以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应参加董事 9 名,
实际参加董事 9 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经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朱胜利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
案》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与会董事选举,同意朱胜利担任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简历附后),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以及公司实际情况,对第九届董事
会专门委员会进行调整,调整后的人员组成如下:
1、战略委员会组成人员:朱胜利、王学武、马晓东、赵敏、宫
新勇,朱胜利为主任委员(召集人);
2、审计委员会组成人员:赵元丽、宫新勇、马晓东、王佳哲、
1
高玉洁,赵元丽为主任委员(召集人)。
3、提名委员会组成人员:马晓东、朱胜利、赵庆、赵元丽、高
玉洁,马晓东为主任委员(召集人)。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组成人员:马晓东、朱胜利、王学武、赵
元丽、高玉洁,马晓东为主任委员(召集人)。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的议案》
同意聘任王维福为公司副总裁(简历附后),任期与本届董事会
一致。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公司根据2018年10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
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的《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决
定》,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决议同
日披露的《章程修正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及公司为其提供担
保的议案》
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决议同日披露的《关于控股子公司申请
银行授信及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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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银行并购贷款增加担保物的议案》
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决议同日披露的《关于公司为银行并购
贷款增加担保物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权托管协议>暨关联交
易的议案》
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决议同日披露的《关于签署附条件生效
的<股权托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关联董事赵庆、赵敏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决议同日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
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 2018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
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于2018
年12月24日召开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决议
同日披露的《关于召开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附件:新任董事长、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3
盛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七日
4
附件:新任董事长、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朱胜利,男,1970 年出生,北京大学工商管理硕士。曾任兰州
三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SZ000779)总经理,甘肃纺织协会副会长,
盛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SZ000603)总经理、董事长,甘肃股权交易中
心监事,东旭集团有限公司执行副总裁,东旭蓝天新能源股份有限公
司(SZ000040)董事长兼总裁。现任本公司董事长。
朱胜利与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
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票,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未受到中国证
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
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
王维福,男,1975 年出生,工商管理硕士,高级会计师。曾任
海尔集团商流本部财务经理,内蒙古西水创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
知合控股集团总裁助理、金控中心总经理,亿利资源集团生态事业群
副总裁,东旭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现任本公司副总裁。
王维福与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
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票,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未受到中国证
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
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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