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达矿业:关于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之标的资产过户完成的公告2019-01-30
证券代码:000603 证券简称:盛达矿业 公告编号:2019-002
盛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之标的资产过户完成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盛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或“盛达矿业”)于 2018
年 9 月 28 日、12 月 6 日召开九届六次董事会和 2018 年第三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议案,同意公司以支付
现金和承担债务方式购买甘肃盛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盛达集
团”)持有的内蒙古金山矿业有限公司(下称“金山矿业”)67%的股
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9 月 29 日、12 月 7 日在《中国证
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截至目前,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标的资产过户已完成,
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标的资产过户及交易价款支付情况
内蒙古自治区新巴尔虎右旗市场监督管理局于 2018 年 12 月 7 日
核准了金山矿业工商变更登记事项并签发了新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911507277610684560),金山矿业 67%股权已过户至公司
名下,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成。公司已按照交易协议约定
向盛达集团支付了本次交易涉及的交易对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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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一)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次交易实
施的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如下:
盛达矿业本次重大资产购买的实施程序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
《重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交易的标
的资产已按照《收购股权协议书》的约定履行交割程序,标的资产的
过户手续已办理完毕;相关后续事项均合法、合规,不存在未披露的
重大风险。
(二)法律顾问意见
本次交易的法律顾问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对本次交易实施的相
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如下:
1、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交易已取得必要的批准和
授权,具备实施的法定条件,交易各方有权按照该等批准和授权实施
本次交易;
2、本次交易项下标的资产已办理完毕资产过户相关的工商变更
登记手续,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已经依法履行完毕将标的资产交付至
上市公司的法律义务;
3、本次交易相关方尚需办理《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关于盛达矿
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实施情况之法律意见书》第
五部分所述的后续事项,在交易各方按照其签署的交易协议、相关承
诺全面履行各自义务的情形下,上述后续事项的办理不存在实质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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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障碍。
三、备查文件
1、《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盛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
购买暨关联交易实施情况之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2、《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关于盛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
买暨关联交易实施情况之法律意见书》;
3、《盛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实施情况报
告书》。
特此公告。
盛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一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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