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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盛达矿业: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19-04-23  

						                  盛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18 年,盛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监事会依据《公

司法》、《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本着

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恪尽职守、密切关注公司重大经营管理情况,

检查公司财务状况,认真审议了各项定期报告,监督检查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忠实履行了监督职责,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

整体利益。现就 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 8 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2018 年 4 月 3 日召开八届十八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二)2018 年 4 月 23 日召开九届一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选举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公司 2017 年度报告》及其

相关议案。

    (三)2018 年 4 月 26 日召开九届二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公

司 2018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四)2018 年 8 月 3 日召开九届三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收购金山矿业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议案。

    (五)2018 年 8 月 16 日召开九届四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公

司 2018 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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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2018 年 9 月 28 日召开九届五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调整

后的收购金山矿业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议案。

    (七)2018 年 10 月 15 日召开九届六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公

司 2018 年第三季度报告》。

    (八)2018 年 12 月 6 日召开九届七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二、监事会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列席了公司召开的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参与

了公司重大决策和讨论,认真监督公司的生产经营和重大经济活动,

监督公司高管人员履行职责。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的规定,公司监事会对2018年度有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监事会对公司股东大

会、董事会的召开程序、决议事项、决策程序、运作过程以及董事会

贯彻落实股东大会决议、董事会决议的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监事会

认为,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开程序、决议事项、决策程序及运

作过程符合有关规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均能够遵守国家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认真贯彻落实股东大会和董事

会决议。

    (二)检查公司财务状况的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了认真检查,认为公司财

务管理规范,财务状况良好,内控制度健全。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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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真实、准确,公允地反映了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大华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是客

观公正的。

    (三)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进行了监督和检查,认

为所发生的关联交易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

程》、《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并

且均依据等价有偿、公允市价的原则定价,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

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四)公司对外投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所有的对外投资项目均按照《公司对外投资管理

制度》的要求,履行了审批流程并及时进行了信息披露,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况。

    (五)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建立健全了覆盖公司各环节的内部控制制

度,并有效地贯彻和执行,确保内部控制制度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

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公司自身的实际情况,遵循了内部控制的基

本原则,保证了公司业务活动的正常进行,有效地防范了经营风险。

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

内部控制的建立和运行情况。

    (六)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

    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对募集资金存储、使用等事项均履

                              3
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且严格按照规定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募

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七)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能够严格要求自己,规范

自己的行为,董事均能亲自参加董事会会议,勤勉、尽职地履行职责,

高级管理人员均能够清正廉洁、忠于职守、开拓进取,未发现公司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公司职务时有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规定的情况或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八)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定期对公司保存的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进行检

查,对重大事项信息披露情况进行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执行

《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并按要求及时披露和和报

送,制度执行情况良好,未发生违规现象。

    三、监事会2019年工作计划

    2019年,监事会将围绕公司发展战略目标和年度工作计划,突出

强化监事会监督检查功能,依法依规,勤勉尽责,不断优化监督方式,

加强监督力度,及时掌握公司重大决策事项,监督各项决策程序的合

规性,规范公司运作,防控经营风险,维护股东权益,推动公司治理

水平和运营效率得到全面提升。

                                   盛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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