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利办:关于收到股东《解除<一致行动协议>通知书》的提示性公告2019-04-08
证券代码:000606 证券简称:顺利办 公告编号:2019-007
顺利办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股东《解除<一致行动协议>通知书》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顺利办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6 日收到
公司股东连良桂先生向控股股东天津泰达科技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
津泰达”)发出的《解除<一致行动协议>通知书》。根据该通知书的内容,基于天
津泰达的减持计划已背离了《一致行动协议》签署的初衷,因此连良桂先生决定
自即日起解除与天津泰达及其关联企业的一致行动关系。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一致行动关系基本情况
公司股东天津泰达与连良桂先生于 2015 年签署《一致行动协议》,主要约定
如下:
“为了实现公司长期稳定的发展,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共同利益,双方达成
如下一致行动协议:
1、在公司生产经营及公司治理过程中双方保持绝对一致,在处理根据《公
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需要由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作出决议的
事项时双方保持一致。
2、在一致行动有效期内,双方拟向股东大会、董事会提出议案之前,或在
行使股东大会或董事会等事项的表决权之前,须首先征询彼此的意见,尽量经由
协商而达成一致,在双方意见无法达成一致时,以甲方的意见为准。
3、在一致行动协议有效期内,任何一方不会单独或联合他人向股东大会、
董事会提出未与其他方充分协商且达成一致意见的提案。
4、在一致行动协议有效期内,除关联交易需要回避的情形外,双方保证在
参加公司股东大会行使表决权时按照双方事先协调所达成的一致意见行使表决
权。
本协议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一致行动事项给公司或公司的其他股东造成
损失的,违约方愿意承担相关的损失赔偿责任。
本协议双方在协议期限内应完全履行协议义务,非经双方协商一致并采取书
面形式本协议不得随便变更;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变更本协议。”
《一致行动协议》的有效期自 2016 年 7 月 18 日起至 2019 年 7 月 17 日止。
本次一致行动关系解除前,公司股东广西泰达新原股权投资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广西泰达”)、西藏华毓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华毓”)
分别系天津泰达的全资子公司、孙公司。因此,连良桂先生与天津泰达、广西泰
达、西藏华毓为一致行动人。
二、拟解除一致行动关系情况
根据连良桂先生发送的《解除<一致行动协议>通知书》,2017 年 5 月,天津
泰达在未与连良桂先生沟通的情况下,发布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并于 2017
年 11 月底实施完成了部分股票减持计划,上市公司市场形象及全体股东利益受
损严重。
2019 年 4 月,在公司年报披露的窗口期及当前市场环境下,天津泰达拟继续
公告减持股票计划,会进一步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已背离《一致行
动协议》签署的初衷。经沟通劝阻无果,连良桂先生根据《一致行动协议》约定
及相关法律规定,自即日起立即解除与天津泰达、广西泰达、西藏华毓之间的一
致行动关系。
三、其他说明
公司将就上述一致行动关系解除的后续事宜与相关股东保持沟通,并根据相
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一致行动协议》;
2、《解除<一致行动协议>通知书》。
特此公告。
顺利办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四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