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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顺利办: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2019-04-30  

						证券代码:000606              证券简称:顺利办               公告编号:2019-014

                         顺利办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顺利办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
议通知于 2019 年 4 月 14 日以短信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 2019 年 4 月 29
日以现场加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会场设在北京市海淀区黑泉路 8 号宝盛广场
C 座 1 层公司会议室,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 7 名(其中独立董事 3 名),实
际参加表决董事 7 名。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彭聪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
司章程》相关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经会议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1、会议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8 年度总
裁工作报告的议案》;

   2、会议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8 年度董
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2018 年 度 董 事 会 工 作 报 告 》 于 本 公 告 日 同 日 刊 载 于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

   3、会议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8 年度报
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018 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于本公告日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
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4、会议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8 年度财
务决算报告及 2019 年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2018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73,514.00万元,同口径剔除制造业营业收入后
较上年同期增长130.65%;实现营业利润22,107.93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156.85%;实现净利润11,104.87万元,其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9,328.25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45.26%;实现每股收益0.1218元。

    其中:人力资本业务、企业综合服务业务、顾问咨询业务分别实现营业收入
28,444.93万元、40,038.68万元、4,776.73万元,分别较上年同期增长2,310.14%、
93.68%、-49.52%。

    2019年,公司计划实现营业收入200,000万元,计划实现净利润32,000~
40,000万元。

    5、会议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8 年度利
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 2018 年度实现净利润 11,104.87 万元,其
中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所 有 者 的 净 利 润 9,328.25 万 元 , 加 上 年 初 未 分 配 利 润
-14,359.79 万元、其他-0.27 万元,年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5,031.82 万元。

    鉴于报告期末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负,不具备分红条件,根据《公司法》、《证
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主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规章
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拟定 2018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
积转增股本。

    6、会议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
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修改<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的决定》([2019]10 号)的
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会议同意对《公司章程》部分内容进行修订。

    7、会议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股东大会议
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修改<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的决定》([2019]10 号)的
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会议同意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部分内容进行修
订。

   8、会议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
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于本公告日同日刊载于巨
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9、会议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8 年度独
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2018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于本公告日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10、会议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8 年度内
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2018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于本公告日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11、会议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9 年内部
控制体系实施方案的议案》;

   12、会议 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8 年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获授股票期权未达到行权条件予以注销的议案》;

   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达成,公司董事会
根据《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对未达到行权条件的已获授
但不具备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予以注销,本次拟注销的股票期权数量为
6,585,000 份。

   关联董事黄海勇先生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告日同日披露的《关于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
权期获授股票期权未达到行权条件予以注销的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7)。
   13、会议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
更的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使公
司的会计政策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告日同日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9-018)。

   14、会议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9 年第一
季度报告的议案》;

   《2019 年第一季度报告》于本公告日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15、会议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18 年度股
东大会通知的议案》。

   同意公司采用现场加网络投票的方式于 2019 年 5 月 22 日召开 2018 年度股
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告日同日披露的《关于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
告》(公告编号:2019-019)。

   上述第 2、3、4、5、6、7 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备查文件

   1、与会董事签字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顺利办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四月三十日
        附件:管理制度修订对照表

        1、《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章节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二十四条 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是
              第二十四条 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       (三)将股份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
          并;                                     励;
第三章
              (三)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
第二节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   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
          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
          的。                                     票的公司债券;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进行买卖本公司       (六)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
          股份的活动。                             需。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



                                                      第二十五条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可以通过
             第二十五条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 可
                                              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或者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
       以选择下列方式之一进行:
第三章                                        认可的其他方式进行。
           (一)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第二节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
           (二)要约方式;
                                              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
           (三)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
                                              份的,应当通过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进行。
                                                       第二十六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四条第(一)
             第二十六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四条     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
         第(一)项至第(三)项的原因 收购本公     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四条第一
         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依      款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
         照第二十四条规定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属      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可以依照本章程的规定或者
         于第(一)项情形的,应当自收购之日起      股东大会的授权,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
第 三 章 10 日内注销;属于第(二)项、第(四)     会会议决议。
第二节   项情形的,应当在 6 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       公司依照本章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规定收购
             公司依照第二十四条第(三)项规定收    本公司股份后,属于第(一)项情形的,应当自收
         购的本公司股份,将不超过本公司已发行      购之日起 10 日内注销;属于第(二)项、第(四)
         股份总额的 5%;用于收购的资金应当从公     项情形的,应当在 6 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属于第
         司的税后利润中支出;所收购的股份应当 1    (三)项、第(五)项、第(六)项情形的,公司
         年内转让给职工。                          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
                                                   股份总额的 10%,并应当在 3 年内转让或者注销。

                                                      第五十三条第二款
            第五十三条第二款
                                                  公司召开股东大会的地点为公司住所地或会
           公司应在保证股东大会合法、有效的前
第四章                                        议通知中明确的地点。股东大会将设置会场,以现
       提下,通过各种方式和途径,优先提供网
第三节                                        场会议形式召开。公司还将提供网络投票的方式为
       络形式的投票平台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
                                              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股东通过上述方式参
       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
                                              加股东大会的,视为出席。
             第一百一十三条第二款
                                                       第一百一十三条第二款
             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更换,每届任期
第五章                                                 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更换,每届任期三年。
         三年。董事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董事在
第一节                                             董事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董事在任期届满以前,
         任期届满以前, 股东大会不得无故解除其
                                                   可由股东大会解除其职务。
         职务。

             第一百六十六条第二款                      第一百六十六条第二款
             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单位担任        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单位担任除董
第六章
         除董事以外其他职务的人员 ,不得担任公     事、监事以外其他行政职务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
         司的高级管理人员。                        的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百二十条 公司指定《证券日报》         第二百二十条 公司指定《中国证券报》、《证
第九章
         和《证券时报》为刊登公司公告和其它需要    券日报》和《证券时报》为刊登公司公告和其它需
第二节
         披露信息的报刊。                          要披露信息的报刊。
  2、《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订对照表

 章节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六条 公司股东大会的会议地点为公
         司住所,公司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
                                                    第六条 公司召开股东大会的地点为公
         中国证监会或公司章程的规定,采用安全、
                                                司住所地或会议通知中明确的地点。股东大
         经济、便捷的网络和其他方式 为股东参加
                                                会将设置会场,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公司
第一章   股东大会提供便利。股东通过上述方式参加
                                                还将提供网络投票的方式 为股东参加股东
         股东大会的,视为出席。
                                                  大会提供便利。股东通过上述方式参加股东
             如果会议召集人在公司住所外的其他
                                              大会的,视为出席。
         地方设置会场,召集股东大会的,应当在
         会议通知中说明理由。


             第七条 股东大会会议可采取现场会议
         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公司应在保
                                                     本条内容与第六条合并。
第一章   证股东大会合法、有效的前提下,优先提供
                                                     原规则其他条款序号相应进行调整。
         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
         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