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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顺利办: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回复公告2021-01-14  

                        证券代码:000606           证券简称:顺利办           公告编号:2021-008


                      顺利办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回复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顺利办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9 日收到
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于对顺利办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
函》(公司部关注函〔2021〕第 4 号),经公司认真核实,现就关注函当中所涉问
题回复并公告如下:

   1、请你公司核实上述报道内容是否属实,如属实,请进一步说明彭聪公安
机关采取强制措施的原因及目前案件的进展情况,是否会对你公司生产经营造
成重大影响,如是,请充分提示相关风险;同时请说明你公司是否存在未及时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情形;

   回复:

   公司已关注到媒体相关报道,经自查核实,公司认为媒体报道内容部分属实,
但公司至今未收到公安机关及原董事长彭聪先生家属有关彭聪先生被公安机关
采取强制措施的书面文件或函件。具体情况如下:

   2020 年 12 月 28 日,公司北京总部有公安机关人员突然到访,并将公司原董
事长彭聪先生直接带走。因事发突然,公司未得知公安机关到访目的和具体事由。

   为保证公司的正常运转以及信息披露的及时性、准确性、真实性和完整性,
此突发事件发生后至 12 月 31 日,公司在不影响公安机关正常工作的前提下,主
动通过各个渠道进行了多方查询和了解,但均未获得明确结果。截止目前,公司
仍未收到公安机关任何书面通知或函件。媒体报道称“顺利办前董事长彭聪的妻
子王茜收到公安机关发出的关于彭聪被拘留的文件,并在元旦后将文件交给公司
高管。”经询问公司全体董监高人员,从未收到彭聪先生家属提供的任何有关彭
聪先生被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的书面文件。

   基于事发突然且公司在多方查询、了解均未获得明确结果的情况下,无法、
也无任何明确结论能够证明或判断董事长已经无法正常履行职责,因此公司不存

在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情形。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收到彭聪先生配偶王茜女士转交的书面辞职申请,
彭聪先生因个人原因特向董事会申请辞去公司董事长、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相关职务。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彭聪先生的辞职即时生效。为了明确
彭聪先生辞职一事的真实情况,于当日下午即询问王茜女士,其明确表示彭聪先
生辞去公司所有职务是他本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公司可以据此按照相关要求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当日,公司及时提交并发布了《关于董事长彭聪先生辞职的公告》。

   上述突发事件发生后,公司积极采取措施稳定公司正常经营,对外及时向客
户说明情况,保持业务的持续性,对内积极安抚员工情绪,保证员工队伍的稳定
性。目前,公司经营管理工作由总裁汪洋先生负责。公司各项业务正常进行,管
理层稳定,未发生管理层和核心员工离职的情形。

   鉴于彭聪先生已辞去公司董事、董事长职务,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经核
实辞职原因属实。后续公司若收到第一大股东彭聪先生相关案件的进展情况,公

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你公司 2021 年 1 月 6 日披露的《股票异常波动公告》显示,“公司及大
股东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请你公司结合问题 1,
说明《股票异常波动公告》的披露内容是否真实、准确、完整;

   回复:

   2020 年 12 月 28 日公司原董事长彭聪先生被公安机关直接带走,公司并未得
知公安机关到访目的和具体事由,且事发突然而公司亦无任何证据能够证明董事
长无法正常履行职责,公司不存在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情形。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收到原董事长彭聪先生的辞职申请并在当日及时发布
了辞职公告。
    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期间为 2020 年 12 月 31 日、2021 年 1 月 4 日、1
 月 5 日。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进行了自查和核实,公司及公司大股
 东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6 日发
 布的《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的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3、请你公司自查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一
 个月内的持股变动情况,并说明是否存在相关信息提前泄露导致的内幕交易情

 形;

    回复:

    经自查,截至目前,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 2 名,彭聪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
(百达永信投资有限公司、顺利办控股有限公司)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14864 万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19.41%,连良桂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12854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 16.78%。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

 东持股情况》,上述两名股东所持股份数量最近一个月内未发生变动。

    经自查并询问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管,公司全体董监高及其直系亲属不
 存在持有和交易公司股份的情况。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
 司《董监高每日持股变化》,公司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管未持有公司股份。公司

 不存在相关信息提前泄露导致的内幕交易情形。

    自 2020 年 12 月 9 日公司披露《关于董事长彭聪先生增持股份计划实施结果
 的公告》起,近一个月内公司股票交易价格持续走低。在此期间,公司经营一切
 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经
 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不存在相关信息提前泄露的情形,
 也不存在相关信息提前泄露导致的内幕交易的行为。



    4、前期,你公司披露的《关于第一大股东部分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公告》显
 示,你公司原董事长彭聪持有上市公司 10.20%的股份被司法冻结,申请冻结方
 为一家境外公司,经彭聪自查,彭聪及其控制的企业未与该境外公司发生过任
 何商业或资金往来,请你公司详细说明你公司与该境外公司是否存在业务关系
或资金往来;

   回复:

   公司原董事长彭聪先生所持有的10.20%股份被司法冻结,经彭聪先生自查后
回复,申请冻结方为Dofinet Holdings Inc(以下简称DHI公司),彭聪先生本人
及其实际控制之企业,截至目前与DHI公司未发生过任何商业或资金往来。

   经公司自查,截至目前,公司尚无海外经营业务,亦与DHI公司不存在业务
关系或资金往来。




   5、结合问题 1 和问题 4,请你公司自查原董事长彭聪是否存在非经营性占
用公司资金或你公司未履行审议程序违规为彭聪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形,

如是,请详细披露,并请你公司独立董事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经自查,公司原董事长彭聪先生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

   截至目前,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额度为 25,00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
净资产的 15.06%,均为公司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公司对外担保实际发生
额为零。经自查,公司不存在未履行审议程序违规为彭聪先生及其关联方提供担

保的情形。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1、截至目前,公司不存在第一大股东非
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2、截至目前,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额度为 25,000 万
元,均为公司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并已履行了相应的审议程序。公司不存
在违规担保情况,亦不存在逾期担保事项,未发生需承担担保责任的情形。




   特此公告。




                                      顺利办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一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