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顺利: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回复公告2021-06-02
证券代码:000606 证券简称:ST顺利 公告编号:2021-046
顺利办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回复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顺利办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27 日收
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于对顺利办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的关注函》(公司部关注函〔2021〕第 223 号),现就关注函所涉事项回复并公告
如下:
1、请说明你公司银行账户的设置情况,截至回函日你公司银行账户被冻结
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开户账户银行名称、账户类型、主要用途、被冻结金额、
被冻结日期以及具体原因等),被冻结账户 2020 年收付款金额及占比、流水笔
数及占比,被冻结金额占你公司银行存款余额的比例等。
回复:
公司银行账户根据核算要求及实际业务需要设置,公司及各子公司独立核算
并分别开设银行账户,包括基本存款账户、一般存款账户。
公司主要从事人力资本及企业综合服务业务,2020 年人力资本业务收入占总
营业收入的 55%,企业综合服务业务占总营业收入的 36%,分别由各子公司及终
端资产具体经营,且主要银行账户均与实际经营的公司相关。
截至回函日,公司被冻结银行账户为公司本部及子公司霍尔果斯快马财税管
理服务有限公司、孙公司霍尔果斯易桥快马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所属账户,不
涉及实际经营的各子公司及终端资产,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获知被冻结
公司名称 开户名称 账户类型 主要用途 被冻结金额 冻结原因
日期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本存款 日常费用 股权转让
母公司 20.14 2021.05.12
西宁东川支行 户 结算 纠纷
1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本存款 日常费用 股权转让
171.60 2021.01.18
霍尔果斯亚欧北路支行 账户 结算 纠纷
招商银行北京分行西三环支 一般存款 日常费用 股权转让
0.56 2021.02.25
霍尔果斯快 行 账户 结算 纠纷
马财税管理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一般存款 日常费用 股权转让
0.44 2021.01.29
服务有限公 北京杏石口支行 账户 结算 纠纷
司 一般存款 日常费用 股权转让
交通银行北京宝盛里支行 1.68 2021.03.25
账户 结算 纠纷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霍尔 一般存款 日常费用 股权转让
0.42 2021.03.25
果斯国际边境合作中心支行 账户 结算 纠纷
霍尔果斯易
桥快马企业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本存款 日常费用 股权转让
203.90 2018.12.10
管理咨询有 霍尔果斯亚欧北路支行 账户 结算 纠纷
限公司
合计 398.74
截至 2020 年末,公司银行存款余额 39,137.31 万元,本次累计被冻结资金
398.74 万元,占该余额的 1.02%,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0.97%。
被冻结银行账户 2020 年收付款及流水笔数占公司主要经营账户 2020 年收付
款及流水笔数的比例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主要经营账户 年收款金额 年付款金额 年收款笔数 年付款笔数
人力资本 1,217,276.30 1,207,530.65 68,939 431,555
企业综合服务 34,047.50 34,576.51 7,073 6,784
合计 1,251,323.80 1,242,107.15 76,012 438,339
被冻结账户 14,600.16 14,684.71 174 314
占比(%) 1.17 1.18 0.23 0.07
2、请说明被冻结银行账户是否为你公司主要银行账户及理由,是否触及《股
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13.3 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请律师核查并发
表明确意见。
回复:
根据问题 1 的回复,上述被冻结账户占公司收付款金额及流水比例低,且冻
结账户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货币资金余额和净资产比例低,不属于公司主要银行
账户,未对公司日常收支和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公司生产经营正常开展,不
存在生产经营活动受到严重影响的情形。该等账户被冻结不触及《股票上市规则
(2020 年修订)》13.3 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
2
律师核查意见:
截至 2021 年 5 月 30 日,公司被冻结账户占全部账户数量的比例较低,公司
仍有可用银行账户替代被冻结账户,且公司被冻结账户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
(2020 年)经审计的银行存款余额和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比例较低,前述账户
被冻结的情况对公司的日常经营未造成影响。
因此,本所律师认为,前述账户被冻结的情况属于可控范围,不存在生产经
营活动受到严重不利影响的情形,公司被冻结的账户不是主要账户。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第 13.3 条的规定,“上
市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所对其股票交易实施其他风险警示:(一)公司
生产经营活动受到严重影响且预计在三个月内不能恢复正常;(二)公司主要银
行账号被冻结;(三)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无法正常召开会议并形成决议;(四)
公司最近一年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或鉴证报告;
(五)公司向控股股东或控股股东关联人提供资金或者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
保且情形严重的;(六)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
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 七)
本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本所律师认为,前述账户被冻结的情况暂未导致公司触及《股票上市规则
(2020 版)》第 13.3 条第(二)款规定的“公司主要银行账号被冻结,进而
需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截止 2021 年 5 月 30 日,被冻结银行账户为公司
非主要银行账户;暂未导致公司触及《股票上市规则(2020 版)》第 13.3 条
第(二)款规定的“公司主要银行账号被冻结,进而需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其他
风险警示”的情形。
3、请说明银行账户被冻结对你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以及拟采取的应
对措施。
回复:
3
上述被冻结银行账户对公司的日常经营未造成影响,公司目前的主要业务均
正常运作。为尽快消除公司银行账户被冻结的风险,公司已会同律师、法院就银
行账户解冻事项进行了充分沟通,后续公司将依法妥善处理纠纷,使公司银行账
户恢复正常。
4、你公司应予说明的其他事项。
回复:
经自查,公司不存在其他应予说明的事项。
特此公告。
顺利办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六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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