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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顺利: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2-09-16  

                        证券代码:000606           证券简称:*ST顺利           公告编号:2022-064


                        顺利办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2 年 9 月 15 日(星期四)下午 14: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2
年 9 月 15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
票的时间为 2022 年 9 月 15 日 9:15-15:00。

   2、召开地点: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 号富华大厦 F 座 10 层 A 公司会
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2022 年 8 月 29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
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议案》。

   5、主持人:董事长杨晓燕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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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提议召开,股东大会
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总体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214 人,代表股份 402,643,054 股,占公司总股
份的 52.5781%。

   2、出席现场会议股东和网络投票股东情况

   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312,700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0.0408%。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13 人,代表股份 402,330,354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52.5373%。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情况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因疫情防控要求,部分董
事、监事、高管人员以通讯方式与会)。公司聘请北京树成律师事务所律师刘群、
马淑玉出席会议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储鹏担任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40,458,70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59.7201%;反对
145,019,18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36.0168%;弃权 17,165,168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4.263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1,922,599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8.6268%;反对
34,000,96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0.8481%;弃权 17,165,1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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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5250%。

   2、审议通过《关于第九届董事、监事和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48,589,26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61.7394%;反对
9,565,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2.3757%;弃权 144,488,09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35.884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0,053,161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3.6122%;反对
9,565,7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8653%;弃权 33,469,87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0.5225%。

   3、审议通过《关于拟向关联方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46,080,87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64.8761%;反对
133,228,17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35.1239%;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7,544,776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4.1079%;反对
22,209,95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5.8921%;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关联股东杭州霖诺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华涵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对本
项提案已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树成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刘群、马淑玉

   3、结论性意见:顺利办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
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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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顺利办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九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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