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利办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客观、 公正的立场,就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并 且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具备足够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以 及独立性,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工作要求。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聘请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吕巍 刘伟 张琪 二〇二二年十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