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旅游:关于签订货币补偿协议的公告2016-12-17
证券代码:000610 证券简称:西安旅游 公告编号:2016-108号
西安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货币补偿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1、2016年12月8日西安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所
属物业管理分公司与西安市新城区解放路整体改造协调领导小组办
公室就公司解放路202号房产征收事项签署《货币补偿协议》,征收补
偿金额总计2,400万元人民币。
2、交易双方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3、本次交易已经公司2016年12月9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
临时会议审议通过。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
二、交易方基本情况
协议对方为西安市新城区解放路整体改造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
西安市新城区解放路整体改造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与公司前十
名股东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关系
以及可能或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及定价依据
1、解放路202号0.433亩(288.81平方米)土地使用权系公司于
2004年4月向西安旅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支付76.2万元后取得,使用
年限至2039年。地上建筑面积685.12平方米,系七十年代建造的两层
砖混结构建筑,因2012年解放路整体拓宽,受地基沉降影响,出现重
大房屋安全隐患,故将地上建筑物及附属物拆除。解放路202号资产
账面原值138.26万元,目前账面净值49.90万元。
纳入征收范围内的标的资产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
利、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
冻结等司法措施。
2、2016年12月16日公司聘请的中介机构正衡资产评估有限责任
公司对202号资产发表了评估咨询说明:因咨询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
上的建筑物、附着物已经拆除无法实施评估程序,故咨询人员只能对
纳入咨询范围的土地使用权提供咨询服务,因此能够确认的土地使用
权的咨询价值将远低于贵公司签署的《货币补偿协议》中的补偿价格。
3、2016年12月8日,根据国务院颁布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
补偿条例》、《西安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西安市国
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等法规及地区征收补偿实施方案的相关
规定,经与征收实施单位协商一致,本次征收总计补偿金额为人民币
2,400万元。
四、交易的主要内容
1、本次征收补偿范围包括被征收房屋的货币补偿费用、搬迁补
助费、停产停业补助费及奖励费等全部费用。拆迁人对公司的拆迁补
偿合计为人民币 2,400万元。
2、上述货币补偿费用的支付方式为:征收人在协议生效后二日
内向公司支付货币补偿款人民币捌佰万元整(8,000,000元),剩余
款项壹仟陆百万元整(16,000,000元)于合同生效后的四个月内支
付完毕,征收人并按年利率8%向公司支付资金占用费。若征收人四个
月内未能按时支付时,公司给予征收人两个月的宽限期,宽限期内征
收人对剩余安置款按16%的年收益率向公司支付资金占用费。
五、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根据初步估算,公司本次征收补偿预计影响损益约2,000余万元。
公司获得的征收补偿款将严格按照规定进行会计处理。本次拆迁对公
司正常生产经营不构成重大影响。
公司将及时对本协议的履行情况进行披露。
六、备查文件目录
《西安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货币补偿协议》
特此公告
西安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