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旅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同意签署胜利饭店项目建设合同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独立 董事工作制度》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西 安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八 届董事会2017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的《关于同意签署胜利饭店项目 建设合同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本次胜利饭店项目建设通过公司正式招标方式确认的交易对方 为中国机械工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交易对方和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本次交易按照公平交易的商业条款进行,不存在内幕交易行为及损害 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交易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公司与中国机械工业建设 集团有限公司签署《胜利饭店建设项目施工合同》。 独立董事: 金 博 陶 克 俭 李 铁 军 二〇一七年三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