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西安旅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2017-03-25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西安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修订)》等法律法规的要
求,作为西安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安旅游”或“公司”)2015 年度非公
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或“保荐
人”)对西安旅游 2016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
核查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保荐人进行的核查工作

     国信证券保荐代表人通过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内部审计、
注册会计师等人员交谈,查询了募集资金专户,查阅了内部审计报告、年度募集
资金存放与使用的专项说明、会计师募集资金年度使用情况鉴证报告、以及各项
业务和管理规章制度,从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募集资金的用途、募集资金的信
息披露情况等方面对其募集资金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及有效性进行了核查。

    二、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情况

    经公司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证监许可[2014]1310 号文核准,西安旅游拟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5,600 万股 A 股股票,并聘请国信证券担任本次发行的保荐人。截至 2015 年 2
月 5 日,公司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普通股(A 股)4,000 万股,募集资金总
额 360,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 19,590,000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340,410,000
元。2015 年 2 月 6 日,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募集资
金进行了验证并出具了中审亚太验字(2015)第 010120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以前年度使用金额
    本次募集资金于 2015 年 2 月 5 日进入公司账户,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
了中审亚太审字(2015)第 010305 号《募集资金置换专项审核报告》。

    在 2015 年募集资金到位以前,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进行,公司以
自筹资金先期投入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
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 8,700,545.19 元,实际
可置换金额为 4,458,703.93 元。

    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340,410,000.00 元,其中胜利饭店重建项目所需资金为
310,000,000.00 元,补充流动资金为 30,410,000.00 元。

    公司 2015 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 39,802,242.66 元,其中补充流动资金
30,410,000.00 元 , 胜 利 饭 店 重 建 项 目 支 出 9,392,242.66 元 ( 含 置 换 金 额
4,458,703.93 元);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理财产品的未到期金额
300,000,000.00 元,2015 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
682,987.90 元。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为 1,290,745.24 元(包
括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手续费等净额)。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余额

    2016 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 52,765,970.91 元,均用于胜利饭店重建项目支
出;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理财产品的未到期金额 260,000,000.00
元,2016 年度除去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及银行手续费等的募集资金净额为
17,610,114.04 元。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为 6,134,888.37 元(包
括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及理财产品收益扣除手续费等净额)。

    三、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2015 修订)》及中国证监会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根据《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规定,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并严格履行使用审批手续,以便对募集资金
        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西安旅游在中信银行西安南稍门支行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用于公司募集
        资金的专项存储与使用,并根据上述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
        制度》的规定,在 2015 年 2 月 27 日与上述机构及国信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
        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
        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协议各方均严格按照三方监管协议的
        履行相关的权利和义务。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履行状
        况良好。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元
                                                                闲置募集资金购
                 开户行名称                银行账号                                      余额
                                                                  买的理财产品
        中信银行西安南稍门支行      7253210182600032382            260,000,000.00      6,134,888.37


               四、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募集的实际使用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本 年度 投入募 集资金
募集资金总额                               34,041                                                     5,276.60
                                                    总额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
                                       0            已 累计 投入募 集资金
额                                                                                                    9,256.82
                                                    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
                是 否 募 集 调整后投 本年度 截至期末 截 至 期 末 投
                                                                    项      目   达                 项目     可
                已 变 资 金 资 总 额 投入金 累计投入 资进度(%)
                                                                    到      预   定 本年度 是 否 达 行 性    是
 承诺投资项目 更 项 承 诺 (1)      额     金额(2) (3)=(2)/(1)
                                                                    可      使   用 实现的 到 预 计 否 发    生
 和超募资金投向 目(含 投 资
                                                                    状      态   日 效益 效益       重大     变
                部 分 总额
                                                                    期                              化
                变更)
  承诺投资项目
1.胜利饭店拆除重
                 否      31,000   31,000 5,276.6 6,215.82         20.05%            未完工 未完工       否
建项目
2、补充营运资金    否    5,000     3,041             3,041     100.00%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36,000   34,041 5,276.6 9,256.82        27.19%
  超募资金投向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合计              36,000   34,041 5,276.6 9,256.82        27.19%
                                     1、根据西安市地铁建设的总体规划,胜利饭店项目与地铁四号线
                                     和平门站结合建设。受西安市地铁四号线和平门站施工影响,地铁
                                     施工项目未按照原定计划向本公司腾出施工作业面,导致项目施工
                                     进度延缓。
                                     2、2016 年 3 月 4 日公司发布胜利饭店项目施工招标公告,在办理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招标手续工作过程中,碑林区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将招标相关工作上
(分具体项目)                       交至西安市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导致项目招标工作延误。2016 年 6
                                     月西安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发布通知,要求投资项目实行资格预审,
                                     按照相关要求,废止前期项目招标公告,8 月份公司重新发布公告,
                                     导致项目招标工作延误。
                                     目前上述影响进度的事项已经解决,2017 年 3 月施工单位已经确
                                     定,项目即将动工建设。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项目可行性未发生重大变化。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公司本次不存在超募资金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截至本报告出具之日,公司未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
                                           入募投项目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中审亚太审字(2015)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第 010305 号《募集资金置换专项审核报告》,截至 2015 年 1 月
                                           31 日止,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
                                           额为 870.05 万元。实际可置换金额为 445.87 万元。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无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无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公司利用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
                                     2016 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情况

             五、会计师对 2016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意见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西安旅游股份有限公
        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放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中审亚太审字(2017)
        第 17020434 号),并发表了如下意见:
             “我们认为,西安旅游公司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止的《董事会关于 2016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监会
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 21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
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编制。”

    六、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西安旅游 2016 年度按照其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对
募集资金进行存放和使用,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修订)》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等规定,有效执行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不存在变相变更募集资金用途
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西安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黄   涛             魏安胜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