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西安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修订)》等法律法规的要 求,作为西安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安旅游”或“公司”)2015 年度非公 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或“保荐 人”)对西安旅游 2016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 核查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保荐人进行的核查工作 国信证券保荐代表人通过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内部审计、 注册会计师等人员交谈,查询了募集资金专户,查阅了内部审计报告、年度募集 资金存放与使用的专项说明、会计师募集资金年度使用情况鉴证报告、以及各项 业务和管理规章制度,从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募集资金的用途、募集资金的信 息披露情况等方面对其募集资金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及有效性进行了核查。 二、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情况 经公司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证监许可[2014]1310 号文核准,西安旅游拟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5,600 万股 A 股股票,并聘请国信证券担任本次发行的保荐人。截至 2015 年 2 月 5 日,公司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普通股(A 股)4,000 万股,募集资金总 额 360,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 19,590,000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340,410,000 元。2015 年 2 月 6 日,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募集资 金进行了验证并出具了中审亚太验字(2015)第 010120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以前年度使用金额 本次募集资金于 2015 年 2 月 5 日进入公司账户,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 了中审亚太审字(2015)第 010305 号《募集资金置换专项审核报告》。 在 2015 年募集资金到位以前,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进行,公司以 自筹资金先期投入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 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 8,700,545.19 元,实际 可置换金额为 4,458,703.93 元。 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340,410,000.00 元,其中胜利饭店重建项目所需资金为 310,000,000.00 元,补充流动资金为 30,410,000.00 元。 公司 2015 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 39,802,242.66 元,其中补充流动资金 30,410,000.00 元 , 胜 利 饭 店 重 建 项 目 支 出 9,392,242.66 元 ( 含 置 换 金 额 4,458,703.93 元);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理财产品的未到期金额 300,000,000.00 元,2015 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 682,987.90 元。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为 1,290,745.24 元(包 括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手续费等净额)。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余额 2016 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 52,765,970.91 元,均用于胜利饭店重建项目支 出;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理财产品的未到期金额 260,000,000.00 元,2016 年度除去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及银行手续费等的募集资金净额为 17,610,114.04 元。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为 6,134,888.37 元(包 括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及理财产品收益扣除手续费等净额)。 三、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2015 修订)》及中国证监会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根据《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规定,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并严格履行使用审批手续,以便对募集资金 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西安旅游在中信银行西安南稍门支行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用于公司募集 资金的专项存储与使用,并根据上述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 制度》的规定,在 2015 年 2 月 27 日与上述机构及国信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 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 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协议各方均严格按照三方监管协议的 履行相关的权利和义务。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履行状 况良好。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元 闲置募集资金购 开户行名称 银行账号 余额 买的理财产品 中信银行西安南稍门支行 7253210182600032382 260,000,000.00 6,134,888.37 四、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募集的实际使用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本 年度 投入募 集资金 募集资金总额 34,041 5,276.60 总额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 0 已 累计 投入募 集资金 额 9,256.82 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 是 否 募 集 调整后投 本年度 截至期末 截 至 期 末 投 项 目 达 项目 可 已 变 资 金 资 总 额 投入金 累计投入 资进度(%) 到 预 定 本年度 是 否 达 行 性 是 承诺投资项目 更 项 承 诺 (1) 额 金额(2) (3)=(2)/(1) 可 使 用 实现的 到 预 计 否 发 生 和超募资金投向 目(含 投 资 状 态 日 效益 效益 重大 变 部 分 总额 期 化 变更) 承诺投资项目 1.胜利饭店拆除重 否 31,000 31,000 5,276.6 6,215.82 20.05% 未完工 未完工 否 建项目 2、补充营运资金 否 5,000 3,041 3,041 100.00%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36,000 34,041 5,276.6 9,256.82 27.19% 超募资金投向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合计 36,000 34,041 5,276.6 9,256.82 27.19% 1、根据西安市地铁建设的总体规划,胜利饭店项目与地铁四号线 和平门站结合建设。受西安市地铁四号线和平门站施工影响,地铁 施工项目未按照原定计划向本公司腾出施工作业面,导致项目施工 进度延缓。 2、2016 年 3 月 4 日公司发布胜利饭店项目施工招标公告,在办理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招标手续工作过程中,碑林区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将招标相关工作上 (分具体项目) 交至西安市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导致项目招标工作延误。2016 年 6 月西安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发布通知,要求投资项目实行资格预审, 按照相关要求,废止前期项目招标公告,8 月份公司重新发布公告, 导致项目招标工作延误。 目前上述影响进度的事项已经解决,2017 年 3 月施工单位已经确 定,项目即将动工建设。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项目可行性未发生重大变化。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公司本次不存在超募资金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截至本报告出具之日,公司未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 入募投项目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中审亚太审字(2015)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第 010305 号《募集资金置换专项审核报告》,截至 2015 年 1 月 31 日止,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 额为 870.05 万元。实际可置换金额为 445.87 万元。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无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无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公司利用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 2016 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情况 五、会计师对 2016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意见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西安旅游股份有限公 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放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中审亚太审字(2017) 第 17020434 号),并发表了如下意见: “我们认为,西安旅游公司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止的《董事会关于 2016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监会 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 21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 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编制。” 六、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西安旅游 2016 年度按照其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对 募集资金进行存放和使用,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修订)》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等规定,有效执行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不存在变相变更募集资金用途 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西安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黄 涛 魏安胜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