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10 证券简称:西安旅游 公告编号:2018-53 号 西安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转让西安草堂奥特莱斯购物广场实业有限责任公 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本次交易尚需获得公司股东大会批准,本次交易能否取得批准存 在不确定性,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西安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0月31日 披露了《关于转让西安草堂奥特莱斯购物广场实业有限责任公司股权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司拟以14,009.49万元的价格将公司所持有的 西安草堂奥特莱斯购物广场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奥莱公司”) 35%的股权转让给西安旅游集团恒大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大 公司”)。本次交易构成公司的关联交易。 现将公告部分内容补充如下: 一、关于对目标公司存量债务的约定 截止审计、评估基准日 2018 年 08 月 31 日,公司共计向奥莱公 司 提 供 股 东 借 款 本 息 合 计 295,309,141.36 元 , 其 中 : 本 金 268,328,116.00 元,利息 26,981,025.36 元(以下统称“股东借款”)。 恒大公司承诺,自股权转让协议签署之日起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前,积极协助奥莱公司筹措资金偿还公司股东借款不低于 50%;2019 年 03 月 15 日前奥莱公司向公司累计偿还股东借款不低于 70%;剩余 30%股东借款于 2020 年 8 月 23 日前由奥莱公司清偿完毕。 二、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关于评估增值情况的说明 奥莱公司净资产账面值为 7,378.55 万元,评估后的股东全部权 益资本价值(净资产价值)为 40,027.12 万元,评估增值 32,648.57 元,增值率 442.48 %。增值主要系存货开发成本增值,存货开发成 本增值原因如下: 1、企业存货账面价值仅体现了项目实际发生的成本,本次采用 静态假设开发法对项目进行评估,是预测评估对象开发完成后的价值, 减去后续开发建设等必要支出求取评估对象价值,评估值中体现了其 商业价值,导致评估增值。 2、企业拿地较早,项目所处地户县于 2016 年根据国务院关于同 意陕西省调整西安市部分行政区划的批复(国函[2016]188 号)撤县 设区,变更为西安市鄠邑区,项目所在的草堂基地系鄠邑区人民政府 与西安高新区合作共建的产业基地西安高新区“两带四区七园区(基 地)”中的重要板块之一,加之 2017-2018 年西安市房地产销售价格 有较大幅度的增长,综合导致评估增值。 上述补充内容的说明,不影响股东大会审议事项及股权转让协议 的实质性条款。 特此公告。 附件:《关于转让西安草堂奥特莱斯购物广场实业有限责任公司股 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修订后) 西安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十四日 附件: 西安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转让西安草堂奥特莱斯购物广场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特别风险提示: 本次交易尚需获得上级国资主管部门及公司股东大会批准,本次 交易能否取得批准存在不确定性,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关联交易概述 1、公司拟以14,009.49万元的价格转让公司所持有的西安草堂奥 特莱斯购物广场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奥莱公司”)35%的股 权。 2、本次交易的对方为西安旅游集团恒大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恒大公司”)。恒大公司为本公司控股股东西安旅游集团有限责任 公司(以下简称“西旅集团”)的全资子公司。本次交易构成公司的 关联交易。 3、本次交易经公司2018年10月30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2018年 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在表决过程中,公司2名关联董事岳福云 先生、吴妍女士回避表决,其他7名董事表决通过。独立董事金博先 生、李铁军先生、陶克俭先生对本次关联交易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 意见。 4、本次交易尚须获得公司上级国资主管部门及股东大会的批准。 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 投票权。 5、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 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关联方名称:西安旅游集团恒大置业有限公司 2、基本情况: 税务登记证号:91610104766974482F 注册地址及主要办公地点:西安市碑林区东大街 39 号第 5 层 法定代表人:高子钰 注册资本:叁仟万元人民币 企业性质:国有控股 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西安旅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销售;装饰装修服务;园林绿化及物业 管理服务;工程项目建设中的策划、招标代理、工程监理、项目管理 等服务;建筑材料及装饰材料(除木材)的销售;企业管理咨询。 设立时间:2005 年 3 月 16 日 恒大公司是西旅集团旗下一家专业房地产开发企业。恒大公司自 2005 年 3 月成立以来,历经 13 年的稳健发展,逐渐成长为一家以城 市住宅开发为主要业务,立足西安,积极开拓国内市场的复合型专业 房地产开发企业。近年来,公司先后独立或合作开发了“恒大嘉里 公馆”、“恒大国际公寓”、“泾渭上城”、“西旅国际中心”等 项目,累计总竣工面积近 40 万平方米,开发面积达 60 万平方米。目 前正在沣东三桥板块,独立开发建设“西旅逸都”住宅小区。 财务状况:2017 年年度,营业收入 30,839.73 万元,净利润 2,216.26 万元。截止 2018 年三季度末,总资产 50,001.60 万元,净 资产 5,756.91 万元,2018 年 1-9 月营业收入 26,068.57 万元,净 利润 3,076.13 万元。 关联方是否失信被执行人:否 3、关联关系的说明 恒大公司与公司同为西安旅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控股的公司,西 旅集团持有公司27.29%的股份,持有恒大公司100%的股份。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15年3月收购了西安双丰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双丰公司”)旗下的奥莱公司51%股权。截止评估基准日,奥 莱公司股权结构如下:奥莱公司注册资本10,000万元,实收资本 10,000万元,公司持股比例为51%,双丰公司持股比例为49%。 本次交易公司转让的是所持有的奥莱公司35%股权。公司对该部 分股权享有完全的独立权益,未设置任何质押,未涉及任何争议及诉 讼,互相之间不存在提供担保、委托理财等情况。 1、奥莱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西安草堂奥特莱斯购物广场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营业执照号:610125100011361 注册地址:西安市户县草堂镇镇政府办公楼院内 法定代表人:谢平伟 注册资本:注册资本10,000万元整,实收资本10,000万元整 经营范围:商业零售、商业管理、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房屋 租赁、旅游项目开发。 设立时间:2012年9月26日 奥莱公司成立至今,进行的是西安旅游秦岭奥莱小镇房地产项 目的开发,项目尚处于建设中,尚未取得营业收入,奥莱公司目前拥 有宗地面积共计79,135.10平方米,预售备案面积65,169.84平方米, 已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土地使用权证》、《建设工程规 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及《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目 前购物广场主体工程已完工,剩余室内装修工程、室外工程、空调安 装工程等正在进行中。 2、奥莱公司主要股东基本情况 西安双丰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持有奥莱公司49%股权。 西安双丰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注册资本:5,500万元人民币, 设立时间:2011年8月17日,注册地:西安市高新区科技五路北橡树 星座第一幢2单元21层22104号房,主营业务:商业企业运营管理服务; 百货零售;商业地产信息咨询;物业管理;场地出租。 3、双丰公司已明确签字放弃购买奥莱公司股权的优先受让权。 4、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于2018年10月17日出具了XYZH/2018XAA40441号《西安草 堂奥特莱斯购物广场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审计报告》,审计报告显示, 截至评估基准日2018年8月31日,奥莱公司账面资产总额47,275.79 万元、负债总额39,897.24万元、净资产7,378.55万元。 5、本次交易将导致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公司不存 在为奥莱公司提供担保、委托理财事项。截止 2018 年 8月 31 日, 公司共计向奥莱公司提供股东借款本息合计29,530.91万元,其中: 本金26,832.81万元,利息2,698.10万元。交易双方拟签订的《股权 转让协议》中已经明确约定对上述股东借款的归还安排,解决方案详 见本公告第五条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于 2018 年 10 月 17 日出具了中联评报字[2018]第 1815 号《西安旅游股 份有限公司拟向西安旅游集团恒大置业有限公司转让所持西安草堂 奥特莱斯购物广场实业有限责任公司部分股权项目的资产评估报告》。 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及资产评估师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 资产评估准则,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并对所出具的资产评 估报告依法承担责任。本次评估以持续使用和公开市场为前提,结合 奥莱公司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各种影响因素,采用资产基础法进行整 体评估。经实施清查核实、实地查勘、市场调查和询证、评定估算等 评估程序,得出结论如下: 奥莱公司在评估基准日 2018 年 8 月 31 日的净资产账面值为 7,378.55 万元,评估后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 40,027.12 万元,评 估增值 32,648.57 万元,增值率 442.48%。 存货-开发成本各项目评估增减值统计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地块名称 开发项目名称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评估增值 增值率 草堂奥特莱斯购 274,392,491.66 566,992,400.00 292,599,908.34 106.64% 物广场 B 地块 酒店式公寓及儿 101,019,627.19 118,845,063.24 17,825,436.05 17.65% 童活动中心 土地尚未取得, AC 地块 11,854,530.18 11,854,530.18 0.00 0.00% 尚未开发建设 合计 387,266,649.03 697,691,993.42 310,425,344.39 80.16% 增值主要系存货开发成本增值,存货开发成本增值原因如下: 1、企业存货账面价值仅体现了项目实际发生的成本,本次采用 静态假设开发法对项目进行评估,是预测评估对象开发完成后的价值, 减去后续开发建设等必要支出求取评估对象价值,评估值中体现了其 商业价值,导致评估增值。 2、企业拿地较早,项目所处地户县于 2016 年根据国务院关于同 意陕西省调整西安市部分行政区划的批复(国函[2016]188 号)撤县 设区,变更为西安市鄠邑区,项目所在的草堂基地系鄠邑区人民政府 与西安高新区合作共建的产业基地西安高新区“两带四区七园区(基 地)”中的重要板块之一,加之 2017-2018 年西安市房地产销售价格 有较大幅度的增长,综合导致评估增值。 本次关联交易的价格是协议双方参照上述评估报告结论协商确 定。 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公司将奥莱公司股权按照评估净资产价值 40,027.12 万元对 价,转让 35%的股权给恒大公司,股权转让价款为 14,009.49 万元。 2、过渡期安排:双方同意,审计、评估基准日 2018 年 8 月 31 日至交割日之间,奥莱公司因持续经营导致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及现 金流量表的数据变化,在无重大变化(重大变化指:资产总额增减变 动超过 5%;期间损益剔除财务费用后增减变动超过 500 万元;货币 资金变动超过 700 万元;日常持续经营之外的其他费用支出)时,双 方同意约定,按照审计基准日 2018 年 8 月 31 日评估净资产价值 40,027.12 万元进行对价;如果发生重大变化时,双方同意另行约定 交易对价。 3、股权转让协议签订后 10 个工作日内,恒大公司支付首笔股权 转让款 8,000 万元。剩余的股权转让款 6,009.49 万元,自办理完毕 奥莱公司股权变更工商登记手续之日起 90 日内,恒大公司一次性支 付完毕。 4、关于对奥莱公司存量债务的约定 截止审计、评估基准日 2018 年 08 月 31 日,公司共计向奥莱公 司 提 供 股 东 借 款 本 息 合 计 295,309,141.36 元 , 其 中 : 本 金 268,328,116.00 元,利息 26,981,025.36 元。 恒大公司承诺,自股权转让协议签署之日起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前,积极协助奥莱公司筹措资金偿还公司股东借款不低于 50%;2019 年 03 月 15 日前奥莱公司向公司累计偿还股东借款不低于 70%;剩余 30%股东借款于 2020 年 8 月 23 日前由奥莱公司清偿完毕。 5、各方同意,自 2018 年 9 月 1 日之后至股权变更完成前,未经 恒大公司同意,公司及原股东不得决定对奥莱公司的未分配利润进行 分配,奥莱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股权变更完成后的新老股东按照 持股比例享有。 6、奥莱公司原章程中由公司委派董事、监事、财务总监的权力 由恒大公司全面行使。 7、公司持有的奥莱公司 16%股权在持有期间将所对应的表决权 委托给恒大公司行使。 8、违约责任:恒大公司逾期支付股权转让款,每逾期一日按应 付款项金额的万分之三向公司支付违约金;任何一方违约时,守约方 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本协议,除非本协议已实际不能履行。若因 一方违约,守约方依法选择单方解除本协议时,违约方应按目标股权 转让价款的 10%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 股权转让协议最终条款以双方实际签订的协议内容为准。 六、涉及关联交易的其他安排 本次股权转让不涉及人员安置以及产生同业竞争的情形。出售资 产所得的款项留存公司经营自用。 七、交易目的和影响 公司投资奥莱公司购物广场项目,经过三年多的项目建设,奥莱 公司的整体价值跟随市场发展而增长,实现了公司的投资预期。为保 证奥莱公司未来的整体发展计划顺利实施,自 2017 年以来,公司即 有转让奥莱公司股权或引入第三方合作机构的计划,经多方谈判一直 未能最终达成一致。公司控股股东西旅集团旗下的恒大公司兼具房地 产开发的优势和资质,有迫切的业务发展需求,本次交易也符合西旅 集团战略整合的要求,故双方就此进行协商,彼此认可独立第三方的 审计、评估结果,并就股权转让价格及其他条件达成一致。 本次交易实现后,公司持有奥莱公司的股权比例将从 51%降至 16%,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在丧失控制权之日,公司剩余 16% 股权转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本期公司因转让奥莱公司 35%股权直接 获取投资收益约 15,000 万元,预计本期现金流入 8,000 万元;另收 回股东借款,预计本期现金流入约 15,000 万元。 八、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 总金额 2018 年年初至披露日公司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 易的总金额为 0 万元(不含本次交易金额)。 九、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作为西安旅游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我们的独立判断, 认为该议案所涉及的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我 们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此次转让奥莱公司 35%股权的关联交易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本次关联交易遵循自愿、公平、协商一致的原则,符合公司全 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及上市公司的独立 性,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在审议该议案时, 关联董事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在表决过程中进行 了回避,审议及表决程序合法合规。我们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股东 大会审议。 十、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 2018 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2. 第八届监事会 2018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3.《西安草堂奥特莱斯购物广场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审计报告》 4.《西安旅游股份有限公司拟向西安旅游集团恒大置业有限公司 转让所持西安草堂奥特莱斯购物广场实业有限责任公司部分股权项 目资产评估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