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旅游:《公司章程》修订说明2019-06-25
西安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修订说明
公司章程
原公司章程内容 拟修订情况
条款
经依法登记,公司经营范围是: 经依法登记,公司经营范围是:
饭店经营与管理(限定分支机构经 饭店经营与管理(限定分支机构经
营);餐饮服务(限定分支机构经营); 营);餐饮服务(限定分支机构经营);旅
旅游产品开发、销售;旅游景区、景点 游产品开发、销售;旅游景区、景点开发;
开发;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物业管理(限 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物业管理(限定分支
定分支机构经营),停车服务(限定分支 机构经营),停车服务(限定分支机构经
机构经营),劳务派遣(限定分支机构经 营),劳务派遣(限定分支机构经营),装
营),装饰装修工程施工;房屋租赁;酒 饰装修工程施工;房屋租赁;酒店投资;
店投资;卷烟、雪茄烟的零售(限定分 卷烟、雪茄烟的零售(限定分支机构经
支机构经营);美容美发、洗浴(限定分 营);美容美发、洗浴(限定分支机构经
支机构经营);预包装食品兼散装食品的 营);预包装食品兼散装食品的批发兼零
第十五条 批发兼零售(限定分支机构经营);照相、 售;乳制品的批发和零售;食用农产品的
摄影服务(限定分支机构经营);资源开 收购与销售;肉制品及茶叶、调味品的销
发、技术开发;信息化网络工程开发建 售;餐具厨具、酒店家具及日用百货的销
设、技术服务、软硬件系统销售;企业 售;商业运营管理、供应链管理;货物装
管理咨询服务;国内商业销售(不含国 卸;商务信息咨询;照相、摄影服务(限
家规定的前置许可禁止项目;涉及许 定分支机构经营);资源开发、技术开发;
可项目的,取得相关审批后在许可的 信息化网络工程开发建设、技术服务、软
期限内经营,未获得许可的不得经 硬件系统销售;企业管理咨询服务;国内
营) 商业销售(不含国家规定的前置许可禁止
项目;涉及许可项目的,取得相关审批后
在许可的期限内经营,未获得许可的不得
经营)。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依照法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依照法律、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收
规定,收购本公司的股份: 购本公司的股份: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 持 有 本 公 司 股 票 的 其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
他公司合并; 合并;
第二十五
(三)将 股 份 奖 励 给 本 公 司 职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
条
工; 股权激励;
(四)股 东 因 对 股 东 大 会 作 出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
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 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
公司收购其股份的。 股份;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进行买卖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
本公司股份的活动。 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六)上市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
东权益所必需。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
股份。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可以选择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可以通过公开
下列方式之一进行: 的集中交易方式,或者法律法规和中国证
(一)证 券 交 易 所 集 中 竞 价 交 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进行。
第二十六
易方式;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
条
(二)要约方式; (三)项、第(五)项、第(六)项规定
(三)中 国 证 监 会 认 可 的 其 他 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通过公开
方式。 的集中交易方式进行。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
(一)项至第(三)项的原因收购本 (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
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 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
公司依照第二十三条规定收购本公 因本章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
司股份后,属于第(一)项情形的, 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
应当自收购之日起 10 日内注销;属 本公司股份的,可以依照本章程的规定或
于第(二)项、第(四)项情形的, 者股东大会的授权,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
应当在 6 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 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
第二十七
公司依照第二十三条第(三)项 公司依照本章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
条
规定收购的本公司股份,将不超过本 规定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属于第(一)项
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 5%;用于收 情形的,应当自收购之日起 10 日内注销;
购的资金应当从公司的税后利润中 属于第(二)项、第(四)项情形的,应
支出;所收购的股份应当 1 年内转让 当在 6 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属于第(三)
给职工。 项、第(五)项、第(六)项情形的,公
司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本
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 10%,并应当在 3
年内转让或者注销。
本公司召开股东大会的地点为: 本公司召开股东大会的地点为:西安
西安市南二环西段 27 号西安旅游大 市南二环西段 27 号西安旅游大厦七层公
厦七层公司总部大会议室或者召开 司总部大会议室或者召开股东大会通知
股东大会通知中确定的地点。 中确定的地点。股东大会将设置会场,以
第四十六
股东大会将设置会场,以现场会 现场会议形式召开。公司还将提供网络投
条
议形式召开。公司还将提供网络或其 票的方式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
他方式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 股东通过上述方式参加股东大会的,视为
利。股东通过上述方式参加股东大会 出席。
的,视为出席。
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更换,任 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者更换,并可
期 3 年。董事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在任期届满前由股东大会解除其职务。董
第一百零 董事在任期届满以前,股东大会不能 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四条 无故解除其职务。 董事任期从就任之日起计算,至本届
董事任期从就任之日起计算,至 董事会任期届满时为止。董事任期届满未
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为止。董事任 及时改选,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
期届满未及时改选,在改选出的董事 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 和本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 董事可以由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
履行董事职务。 人员兼任,但兼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
董事可以由经理或者其他高级 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
管理人员兼任,但兼任经理或者其他 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 1/2。
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
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
司董事总数的 1/2。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 (一)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
大会报告工作; 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三)决 定 公 司 的 经 营 计 划 和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
投资方案; 案;
(四)制 订 公 司 的 年 度 财 务 预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
算方案、决算方案; 案、决算方案;
(五)制 订 公 司 的 利 润 分 配 方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
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补亏损方案;
(六)制 订 公 司 增 加 或 者 减 少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
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 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市方案; (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
(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 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
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 形式的方案;
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八)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
(八)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 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
第一百一 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 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事
十五条 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 项;
关联交易等事项; (九)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
(九)决 定 公 司 内 部 管 理 机 构 置;
的设置; (十)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董事
(十)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 会秘书;根据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
董事会秘书;根据经理的提名,聘任 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
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等 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 (十一)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奖惩事项; (十二)制订本章程的修改方案;
(十一)制 订 公 司 的 基 本 管 理 (十三)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制度; (十四)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换
(十二)制 订 本 章 程 的 修 改 方 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案; (十五)听取公司经理的工作汇报并
(十三)管 理 公 司 信 息 披 露 事 检查经理的工作;
项; (十六)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十四)向 股 东 大 会 提 请 聘 请 或本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超过股东大会
或更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授权范围的事项,应当提交股东大会审
(十五)听 取 公 司 经 理 的 工 作 议。
汇报并检查经理的工作; 公司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并根据
(十六)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需要设立【战略】、【提名】、【薪酬与考核】
规章或本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超过 等相关专门委员会。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
股东大会授权范围的事项,应当提交 负责,依照本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
股东大会审议。 责,提案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专门
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
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审
计委员会的召集人为会计专业人士。董事
会负责制定专门委员会工作规程,规范专
门委员会的运作。
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单 在公司控股股东单位担任除董事、监
位担任除董事以外其他职务的人员, 事以外其他行政职务的人员,不得担任公
第一百三 不得担任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 司的高级管理人员。
十四条
西安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六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