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旅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9-08-28
证券代码:000610 证券简称:西安旅游 公告编号:2019-32号
西安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西安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8 月 27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
策的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于 2019 年 4 月
30 日颁布了《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
知》(财会[2019]6 号)(以下简称“《修订通知》”),对一般企业财务
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按照企业
会计准则和《修订通知》的要求编制 2019 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
财务报表以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根据《修订通知》的有关要求,公司属于已执行新金融准则但未
执行新收入准则和新租赁准则的企业,应当结合《修订通知》的要求
对财务报表格式及部分科目列报进行相应调整。
(二)变更日期
公司 2019 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
务报表均执行上述修订后的会计准则。
(三)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为财政部于 2018 年
6 月 15 日修订并发布的《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
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
(四)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发布的财会[2019]6 号的有关规
定。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
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会[2019]6 号有关规定,公司对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以下主
要变动:
1.资产负债表:
资产负债表将原“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拆分为“应收票据”
和“应收账款”二个项目;
资产负债表将原“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拆分为“应付票据”
和“应付账款”二个项目。
资产负债表新增“应收款项融资”项目,反映资产负债表日以公
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等。
2.利润表:
将利润表“减:资产减值损失”调整为“加:资产减值损失(损
失以“-”号填列)”。
将利润表“减:信用减值损失”调整为“加:信用减值损失(损
失以“-”号填列)”。
利润表新增“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项目,
反映企业因转让等情形导致终止确认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而
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该项目应根据“投资收益”科目的相关明细科目
的发生额分析填列;如为损失,以“-”号填列。
三、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监事会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1)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
《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
〔2019〕6 号)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因此同意公司本
次会计政策变更。
(2)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 号)要求进行
的会计政策变更是合理的,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
及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
政策变更。
(3)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
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
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损害公司
和股东的利益,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西安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八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