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旅游:关于利用公司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2019-11-01
证券代码:000610 证券简称:西安旅游 公告编号:2019-38号
西安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利用公司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西安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8 年第四次临时
股东大会于 2018 年 12 月 7 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利用公司自有资金进
行委托理财的议案》,为了提高资产使用效率,公司在确保资产安全、
操作合法合规、保证正常生产经营不受影响的前提下,根据公司经营
发展计划和资金状况,利用自有资金通过金融机构进行委托理财,在
确保安全性、流动性的基础上实现资产的保值增值。公司每年度委托
理财额度不超过 100,000 万元,在此限额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并授
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具体投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产品选择、实际
投资金额确定、协议的签署等。本次授权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批通过
之日起两年。具体内容详见 2018 年 11 月 21 日刊登于《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的《关
于利用公司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此事项不需经过政府有
关部门批准,且不构成关联交易。
2019 年 10 月 30 日,公司与陕西荣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深
圳协和方元投资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分别签订了《陕西荣基房地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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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有限公司 2019 年非公开发行可转债(第二期)认购确认书》及
《方元行业优选混合私募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就相关理财产品进行
认购,金额合计 7,500 万元,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与陕西荣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了《陕西荣基房地产
开发有限公司 2019 年非公开发行可转债(第二期)认购确认书》,认
购金额 3,500 万元,详情如下:
(一)理财产品主要情况
1、产品代码:KZZ800879002。
2、产品简称:19 荣基转债 02。
3、规模: 人民币 4,000 万元,我公司本次认购 3,500 万元。
4、票面收益率:9.6%。
5、产品期限:12 个月。
6、发行人:
公司名称:陕西荣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营业执照号:91610400559395488Q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康卫荣
联系地址:陕西省咸阳市秦都区高新区渭滨镇阳光大道中段
客户代码: 800879
7、产品管理人:深圳彭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8、挂牌备案机构:陕西股权交易中心。
9、募集资金用途:
本期债券募集资金用于发行人位于咸阳市高新区渭阳西路与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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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路十子西南角 15,455 平方米(约 23 亩)土地的开发建设。
(二)风险提示
1、利率风险
受国民经济总体运行状况、国家宏观经济、国家货币政策、财政
政策等因素的影响,市场利率水平和利率结构存在波动的可能性。
2、政策风险
如果产品在实际运作过程中,如遇到国家宏观政策和相关法律法
规发生变化,影响产品的发行、投资和兑付等,可能影响产品的投资
运作和到期收益。
3、偿付风险
产品存续期内,国内外宏观经济形势、产业金融政策、资本市场
状况、市场环境等众多不可控因素可能发生变化,从而对发行方的经
营、财务状况造成不利影响,使得发行方面临不能按期、足额兑付本
产品的本金和收益。
4、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
自然灾害、战争等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事
件或系统故障、通讯故障、投资市场停止交易等意外事件的出现,可
能对本产品的成立、投资、兑付、信息披露、公告通知等造成影响,
投资人将面临收益遭受损失的风险。
5、信用风险
若发行方的信用状况或者履约能力发生变化时,可能引起流动性
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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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后续立法风险
与本产品发行相适应的法律法规体系仍有待建立和完善。因此,
行业管理体制与监管政策的变化将可能给企业未来的业务经营带来
一定的不确定性。
7、管理风险
随着企业资产及规模的扩大,为更好地适应市场需求,将对企业
组织结构、管理体系、内部控制机制及人力资源管理等提出更高的要
求。如果企业不能适应管理半径扩大而导致的相应管理难度加大,可
能对未来的生产经营能力、盈利能力产生一定的影响。
8、行业风险
发行方所处行业发展呈现一定的周期性,这种周期性将会造成公
司主营业务增长速度的不稳定性。若公司不能有效强化自身竞争优
势,巩固现有优势地位,可能造成公司所占市场份额下滑,从而对公
司经营业绩造成一定的不利影响。
(三)风险应对措施
1、由陕西万田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陕西万田园林绿化发展有
限公司、西安美道酒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全额的不可撤销的连带
责任担保。
2、追加陕西荣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自然人股东康卫荣、李明
学为本次发行债券提供全额的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担保债券持有人
一旦实施转股,则担保方对债券提供的担保责任自然取消。
3、若本次可转债募集资金运用的实施情况与发行人在募集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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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中的承诺相比出现变化,该变化被认定为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可
转债持有人享有一次以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向发行人回售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权利。
4、公司委托理财应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在
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委托理财的风险控制及损益情况。
(四)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自有资
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不影响公司
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2、通过进行适度的短期理财,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
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不会损害公司股东利益。
(五)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截至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过去 12 个月内累计购买理财产
品且尚未到期的余额共计 16,500 万元(含本次购买的 3,500 万元)。
本次购买理财产品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
(六)备查文件
《陕西荣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019年非公开发行可转债(第二
期)认购确认书》
二、 公司与深圳协和方元投资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方
元行业优选混合私募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认购金额 4,000 万元,详
情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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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理财产品主要情况
1、名称:方元行业优选混合私募投资基金。
2、基金的类别:其他类私募投资基金。
3、规模:本期基金在开放期内可申购的基金规模不超过 5000 万
元,本公司认购 4,000 万元
4、受益人:指持有基金份额的投资者,与委托人为同一人。
5、基金成立的条件:本基金初始募集期限届满,符合下列条件
的,基金管理人应当按照规定办理验资和基金备案手续:基金份额持
有人人数不超过 200 人,基金的初始财产合计不低于 500 万元人民币
且不超过 20 亿元人民币,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6、基金管理人:
名称:深圳协和方元投资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 号 A 栋 201 室
法定代表人:杜宏
设立日期: 2015 年 2 月 2 日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914403003265890622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壹亿元整
存续期限:长期
联系人:孙荣
通讯地址:陕西省西安市翠华南路 808 号科泰大厦 24 层
联系电话:135715095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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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预期年化收益率:9.5%-12%。
8、期限:本期基金的投资期限不超过 13 个月。
9、基金的投资目标和投资范围:
基金通过购买深圳协和聚荣股权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以
下简称“深圳聚荣”)持有的恒泰地产开发的位于河北省唐山市路北
区凤凰新城友谊东路路东侧,龙华道南侧的恒泰悦璟府项目 9 号、
10 号楼商铺及恒泰悦季项目 1 号、2 号、8 号、10 号、11 号楼商
铺,并通过商铺出让的方式进行投资。
(二)风险提示
1、私募基金的特殊风险:
包括外包事项所涉风险、聘请投资顾问所涉风险、未在中国基金
业协会登记备案的风险等。
2、私募基金的一般风险:
(1)管理风险
在基金财产管理运作过程中,基金管理人的研究水平、投资管理
水平直接影响基金财产收益水平,如果基金管理人对经济形势和投资
范围判断不准确、获取的信息不全、投资操作出现失误,都会影响基
金财产的收益水平。
(2)流动性风险
基金管理人在运用、管理基金财产时,所投资的非现金资产可能
出现无法按期变现,或即使可以按期变现但可能需承受部分变现损失
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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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投资对象的违约风险。在基金财产投资运作中,如果
基金管理人的信用研究水平不足,对基金所投权益类资产的信用风险
判断不准确,可能使基金财产承受信用风险所带来的损失。
(4)本基金采取的投资策略可能存在使基金收益不能达到投资
目标或者本金损失的风险。
(5)操作或技术风险
相关当事人在业务各环节操作过程中,因内部控制存在缺陷或者
人为因素造成操作失误或违反操作规程等引致的风险,例如,越权违
规交易、会计部门欺诈、交易错误、IT 系统故障等风险。
(6)特定的投资方法及基金财产所投资的特定投资对象可能引
起的特定风险:
本基金投资的标的原因、宏观经济原因、市场政策等原因而导致
目标公司无法成功上市的,本基金间接持有的目标公司股份将缺乏流
通性而无法完全变现,使份额持有人不能按时收取投资收益及回收投
资本金。
因本基金相关合同项下的相关环节操作失误、延误或合同相关方
违约,而导致基金利益受到损失的风险。
(7)募集失败风险
(8)税收风险
(9)其他风险
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的出现,将会严重影响证券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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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运行,可能导致基金资产的损失。金融市场危机、行业竞争、代理
机构违约等超出基金管理人自身直接控制能力之外的风险,可能导致
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受损。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
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投资于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三)风险应对措施
1、本基金设有时间为 24 小时的投资冷静期,投资冷静期自基金
合同签署完毕且投资者缴纳全部认购基金的款项后开始计算,基金管
理人或基金管理人委托的代理销售机构在投资冷静期内不得主动联
系投资者。
2、基金管理人应履行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和私募基金备案手续,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按照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履行受托人义
务,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3、基金管理人应配备足够的具有专业能力的人员进行投资分析、
决策,以专业化的经营方式管理和运作基金财产。
4、基金管理人应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
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保证所管理的基金财产与其管理的基金财产、
其他委托财产和基金管理人的固有财产相互独立,对所管理的不同财
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分别投资。
5、基金管理人不得利用基金财产或者职务之便,为本人或者投
资者以外的人牟取利益,进行利益输送。
6.公司委托理财应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在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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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委托理财的风险控制及损益情况。
(四)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自有资
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不影响公司
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2、通过进行适度的短期理财,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
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不会损害公司股东利益。
(五)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截至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过去 12 个月内累计购买理财产
品且尚未到期的余额共计 20,500 万元(含本次购买的 4,000 万元)。
本次购买理财产品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
(六)备查文件
《方元行业优选混合私募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特此公告。
西安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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