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旅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2020-04-15
西安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希会审字(2020)1116 号
目 录
一 、内 部 控 制 审 计 报 告 … … … … … … … … … … …( 1)
二、证书复印件
(一)注册会计师资质证明
(二)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
(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四)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
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Xigema Cpas(Special General Partnership)
希会审字(2020)1116 号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西安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
们审计了西安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2019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
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贵公司董
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
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
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
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贵公司于 2019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
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项目合伙人)
中国 西安市 中国注册会计师:
2020 年 4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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