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旅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签订日常关联交易协议的议案的事前认可函 西安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 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2020 年修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的要求,我们作为 西安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的独立董 事,就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2020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即将审议的《关于 签订日常关联交易协议的议案》及相关资料进行了审阅,并了解了相 关情况。该项议案因收益分配已构成关联交易。基于我们的独立判 断,认为该议案所涉及的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 我们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2020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 独立董事签名:张俊瑞 傅瑜 郭亚军 二〇二〇年九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