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旅游:关于公司利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2021-03-20
证券代码:000610 证券简称:西安旅游 公告编号:2021-08 号
西安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利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西安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
次会议于 2021 年 3 月 18 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利用自有资金进行
委托理财的议案》,为了提高资产使用效率,公司在确保资产安全、
操作合法合规、保证正常生产经营不受影响的前提下,根据公司经营
发展计划和资金状况,利用自有资金通过金融机构进行委托理财,在
确保安全性、流动性的基础上实现资产的保值增值。公司每年度委托
理财额度不超过 60000 万元,在此限额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并授权
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具体投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产品选择、实际投
资金额确定、协议的签署等。公司将严格遵循投资决策程序、报告制
度和监控措施,并根据公司的风险承受能力及投资产品的内容确定投
资规模及期限。本次授权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批通过之日起一年。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本次委托理财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委托理财不构成关联
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
重组。
一、委托理财情况概述
1、委托理财目的
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
理财,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产使用效率,为公司增加收益。
2、投资产品
公司投资的委托理财产品仅限于购买中短期、风险可控的理财产
品及其他风险可控的净值型产品等。
3、投资金额
使用合计不超过 60000 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在此限
额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该投资限额包含 2020 年度已经授权行使并
仍在投资期限内的额度。
4、投资期限
本次授权有效期为股东大会审批批准之日起一年(即:2021 年 4
月 12 日至 2022 年 4 月 11 日)。单一理财产品的期限由所投资产品的
内容确定。
二、资金来源
本次委托理财资金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自有资金。
三、需履行的程序
本次委托理财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四、委托理财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在购买理财产品时,对其风险与收益,以及未来的资金需求
进行充分的预估与测算,相应资金的使用不会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运
作与主营业务的发展,并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
五、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委托理财主要是购买中短期、风险可控的理财产品及其他风
险可控的净值型产品等,属于相对收益固定或低风险型产品。公司在
充分关注相关理财产品风险控制措施是否健全有效,受托方的诚信记
录、经营团队状况和财务状况是否良好的情况下,购买相关委托理财
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不排除该委托理财受到各种因素
影响而产生风险。
公司对购买理财产品可能存在的相关风险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
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若出现产品发行主体财务状况恶化、所投资的产品面临亏损等重大不
利因素时,公司将及时予以披露,以最大限度地保证资金的安全。
2、公司财务部负责对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内部
监督,并于每季度末对所有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
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六、独立董事关于委托理财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进行委托理财符合相关法规、规则的规定,审批程序合法。
公司应依照相关制度依法管理,在不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的前提下,
加强风险管控,有效防范投资风险,保障公司资金安全。公司利用自
有资金进行低风险与收益相对固定的委托理财, 有利于提高公司的
资产使用效率,为公司增加收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七、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西安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三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