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旅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签订日常关联交易协议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西安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 六次会议议审议了《关于签订日常关联交易协议的议案》。作为 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详细了解了董事会事前向我们提交的与议 案相关的资料,现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 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及《公司章程》等 相关规定,基于我们的独立判断,针对该项交易发表独立意见如 下: 我们认为,公司此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关联 交易遵循自愿、公平、协商一致的原则,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 益,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及上市公司的独立性,不 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在审议该议案 时,关联董事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在表决过 程中进行了回避,审议及表决程序合法合规。 独立董事: 张俊瑞 傅瑜 郭亚军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