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旅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签订日常关联交易协议的议案的事前认可函 西安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 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2020 年修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的要求,我们作为 西安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的独立董 事,就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即将审议的《关于签订日常关联 交易协议的议案》及相关资料进行了审阅,并了解了相关情况。基于 我们的独立判断,认为该议案所涉及的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 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 议。 独立董事: 张俊瑞 傅瑜 郭亚军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