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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旅游:国信证券关于西安旅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2022-04-15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西安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2020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修订)》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作为西安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安旅游”
或“公司”)2015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国信证券”或“保荐人”)对西安旅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核查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保荐人进行的核查工作

     国信证券保荐代表人通过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内部审计、
注册会计师等人员交谈,查询了募集资金专户,查阅了内部审计报告、年度募集
资金存放与使用的专项说明、会计师募集资金年度使用情况鉴证报告、以及各项
业务和管理规章制度,从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募集资金的用途、募集资金的信
息披露情况等方面对其募集资金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及有效性进行了核查。

    二、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情况

    经公司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证监许可[2014]1310 号文核准,西安旅游拟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5,600 万股 A 股股票,并聘请国信证券担任本次发行的保荐人。截至 2015 年 2
月 5 日,公司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普通股(A 股)4,000 万股,募集资金总
额 360,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 19,590,000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340,410,000
元。2015 年 2 月 6 日,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募集资
金进行了验证并出具了中审亚太验字(2015)第 010120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以前年度使用金额
    本次募集资金于 2015 年 2 月 5 日进入公司账户,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
了中审亚太审字(2015)第 010305 号《募集资金置换专项审核报告》。

    在 2015 年募集资金到位以前,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进行,公司以
自筹资金先期投入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
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 8,700,545.19 元,实际
可置换金额为 4,458,703.93 元。

    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340,410,000.00 元,其中胜利饭店重建项目所需资金为
310,000,000.00 元,补充流动资金为 30,410,000.00 元。

    公司 2015 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 39,802,242.66 元,其中补充流动资金
30,410,000.00 元 , 胜 利 饭 店 重 建 项 目 支 出 9,392,242.66 元 ( 含 置 换 金 额
4,458,703.93 元);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理财产品的未到期金额
300,000,000.00 元,2015 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
682,987.90 元。

    公司 2016 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 52,765,970.91 元,均用于胜利饭店重建项
目支出;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理财产品的未到期金额
260,000,000.00 元,2016 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
17,610,114.04 元。
    公司 2017 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 100,790,864.84 元,其中:胜利饭店重建
项目支出 93,790,864.84 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7,000,000.00 元;2017 年度收到
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 6,376,768.22 元。
    公司 2018 年实际使用募集资金 215,835,050.80 元,其中:胜利饭店重建项
目支出 52,835,050.80 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163,000,000.00 元;2018 年度收到
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 248,761.62 元。
    公司 2019 年实际使用募集资金 5,658,149.25 元,其中:胜利饭店重建项目
支出 5,658,149.25 元;2019 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
3,666,037.98 元。
    公司 2020 年实际使用募集资金 68,129,970.38 元,均为胜利饭店重建项目支
出;2020 年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 1,863,615.82 元。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为 57,876,036.74 元(包
括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手续费等净额)。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余额
    公司 2021 年实际使用募集资金 48,708,818.15 元,均为胜利饭店重建项目支
出,本期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 992,488.54 元。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为 10,159,707.13 元(包
括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手续费等净额)。

    三、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修订)》及中国证监会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
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根据《募集资金使用管
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并严格履行使用审批手续,
以便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西安旅游在中信银行西安南稍门支行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用于公司募集
资金的专项存储与使用,并根据上述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
制度》的规定,在 2015 年 2 月 27 日与上述机构及国信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
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
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协议各方均严格按照三方监管协议的
履行相关的权利和义务。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履行状
况良好。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元
           开户行名称                   银行账号                  余额
   中信银行西安南稍门支行          7253210182600032382           10,159,707.13

    四、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募集的实际使用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本 年度投入 募集资 金
募集资金总额                                34,041                                                  4,870.88
                                                      总额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
                                                  0 已 累计投入 募集资 金
额                                                                                                 36,169.11
                                                      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
             是否已 募集资金 调整后投 本 年 度 截 至 期 末 截 至 期 末 项     目   达                 项目    可
承诺投资项目 变更项 承诺投资 资 总 额 投 入 金 累 计 投 入 投 资 进 度 到     预   定 本年度 是 否 达 行 性   是
和超募资金投 目(含 总额     (1)    额       金额(2)     (%)       可     使   用 实现的 到 预 计 否 发   生
    向       部分变                                        (3)      =状      态   日 效益 效益       重大    变
             更)                                          (2)/(1)     期                             化
承诺投资项目
1. 胜 利 饭 店 拆
                    否   31,000   31,000 4,870.88 33,128.11          106.86                              否
除重建项目
2、补充营运资
                    否    5,000    3,041                 3,041.00
金                                                                   100.00
承诺投资项目
                         36,000   34,041 4,870.88 36,169.11          100.47
    小计
超募资金投向
超募资金投向
    小计
     合计                36,000   34,041 4,870.88 36,169.11          100.47
                                     为适应西安国际化大都市建设需要,顺应西安市文旅产业业态升级
                                     和消费增长需求,对项目外立面原设计方案进行调整,公司先后与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区、市规划管理部门进行了三轮沟通,根据规划部门反馈意见,对
(分具体项目)                       设计方案进行了多次调整优化,最终于 2019 年 11 月 25 日通过市
                                     规划审批。外立面设计方案的变更致使土建工程延期。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重建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项目可行性未发生重大变化。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公司本次不存在超募资金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截至本报告出具之日,公司未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
                                           入募投项目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中审亚太审字(2015)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第 010305 号《募集资金置换专项审核报告》,截至 2015 年 1 月
                                           31 日止,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
                                           额为 870.05 万元。实际可置换金额为 445.87 万元。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无。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无。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
                                     2021 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情况

            五、会计师对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意见

            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报告》(希会审字(2022)第 1386 号),并发表了如下意见:

            “我们认为,贵公司年度募资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
        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公告格式》的要求编制,如实
        反映了贵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六、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西安旅游 2021 年度按照其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对
        募集资金进行存放和使用,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修订)》、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和公司《募集资金使
        用管理办法》等规定,有效执行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不存在变相变更
        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西安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王新仪             魏安胜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