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聘请 2022 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 认可函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 意见》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西安旅游股份有限公 司的独立董事,现就公司聘请 2022 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 计机构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我们认真审核了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 从业资质与从业能力后认为: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 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该所具有丰富的执业经验,能够 满足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的需要。同意续聘 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 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独立董事:张俊瑞 傅瑜 郭亚军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