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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天首发展: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8-09-26  

						内蒙古天首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


      证券代码:000611           证券简称:天首发展   公告编码: 临 2018-62


                    内蒙古天首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有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形;
     2、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的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18 年 9 月 25 日(星期二)下午 14:50。
     (2)网络投票时间:网络投票系统包括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
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
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8 年 9 月 25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8 年 9 月
24 日下午 15:00 至 2018 年 9 月 25 日下午 15:00 中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 16 号中国人寿大厦 13 层 7
单元。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邱士杰委托董事胡国栋主持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40 人,代表股份 51,952,001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16.1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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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蒙古天首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40,001,000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12.4295%。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38 人,代表股份 11,951,001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3.7135%。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39 人,代表股份 11,952,001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3.713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1,0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003%。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38 人,代表股份 11,951,001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3.7135%。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相关议案的具体
审议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增补刘苑生先生为第八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1,886,70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743%;反对
28,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551%;弃权 36,7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70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886,70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4536%;反对
28,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393%;弃权 36,7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3071%。
     表决结果: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1/2 以上审议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罢免叶伟严先生董事职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1,886,70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743%;反对
28,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551%;弃权 36,7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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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886,70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4536%;反对
28,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393%;弃权 36,7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3071%。
     表决结果: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1/2 以上审议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提名李波先生增补为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1,886,70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743%;反对
28,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551%;弃权 36,7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70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886,70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4536%;反对
28,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393%;弃权 36,7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3071%。
     表决结果: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1/2 以上审议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结论性意见: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律师何云霞、张博琳认为,公司本次股东
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本次股东
大会的审议事项、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
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内蒙古天首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内蒙古天首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八年九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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