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首发展: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2018-10-16
内蒙古天首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000611 证券简称:天首发展 公告编码:2018-76
内蒙古天首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
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内蒙古天首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9 月 27
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并于 2018 年 9 月 29 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
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的要求,本公司遵循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
的规定,针对公司《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以下简称“激励
计划”)采取了充分必要的保密措施,同时对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做了必
要登记。另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对内幕信息知
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1、核查对象为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
2、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本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本激励计
划首次公开披露前六个月(2018 年 3 月 27 日—2018 年 9 月 27 日)买卖本公司
股票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并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了查
询证明。
二、核查对象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2018 年 10 月 15 日出具的《股
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在公司
内蒙古天首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布日前六个月(2018 年 3 月 27 日—2018
年 9 月 27 日),公司全部激励对象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三、结论
经公司自查,在公司《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 6
个月内,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均不存在利用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进
行股票买卖的行为,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内
幕交易行为。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
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东股份变更明细
清单》。
特此公告。
内蒙古天首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八年十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