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首发展:关于再次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重组问询函的公告2018-11-09
内蒙古天首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000611 证券简称:天首发展 公告编码:2018-87
内蒙古天首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再次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重组问询函的
公 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本公司重大资产出售草案尚需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审议,能否获得通过尚存
在不确定性,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内蒙古天首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拟出售公司持有
的浙江四海氨纶纤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海氨纶”)22.26%的股权,于 2018
年 8 月 23 日与浙江绍兴五洲印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五洲印染”)签署了《关
于浙江四海氨纶纤维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相关信息详见披露于 2018 年
8 月 24 日公司指定媒体上的《内蒙古天首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资产
重组的提示性公告》(临[2018-43]));该事项经公司 2018 年 8 月 24 日召开的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信息详见披露于 2018 年 8 月 27
日公司指定媒体上的《内蒙古天首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
次会议决议公告》(临[2018-44])),2018 年 9 月 7 日,公司披露了《内蒙古
天首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情况的公告》(临[2018-54])。
本公司本次拟出售资产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未申请股票停牌。
2018 年 9 月 27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召开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
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出售浙江四海氨纶纤维有限公司股权方案
的议案》、《关于<内蒙古天首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报告书(草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议案。本次交易方案为公司向五洲
印染出售本公司持有的四海氨纶 22.26%的股权,五洲印染以现金方式支付本次交
易对价(相关公告见 2018 年 9 月 29 日披露的《内蒙古天首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
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临[2018-63])、《内蒙古天首科技
内蒙古天首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等相关信息)。
2018 年 10 月 18 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内蒙古天首科技发展
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非许可类重组问询函[2018]第 19 号)(以下简
称“问询函”)。本公司分别于 2018 年 10 月 25 日和 2018 年 10 月 31 日向深圳
证券交易所申请了延期回复重组问询函,并于 2018 年 10 月 26 日和 2018 年 11
月 1 日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相关信息详见《内蒙古天首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重组问询函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8-81])和《内蒙古天首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再次延期回复深圳证券
交易所对公司重组问询函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83]))。
目前,本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聘请的相关中介机构对《问询函》相关问题
涉及的部分事项和数据仍在进行进一步的核实确认,为做好《问询函》的回复工
作,保护全体投资者合法权益,本公司预计于 2018 年 11 月 15 日前向深交所报
送回复函并予以披露。
特此公告。
内蒙古天首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