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首发展: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9-04-30
内蒙古天首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
证券代码:000611 证券简称:天首发展 公告编码: 临 2019-28
内蒙古天首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内蒙古天首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28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
的议案》,财政部在 2018 年度颁布及修订了有关会计准则,公司需对原执行的
会计政策进行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
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情况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18 年 6 月 15 日,财政部印发了《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
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
修订,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通知要求编制财
务报表。公司根据上述通知及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和要求,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
应变更,主要涉及财务报表格式的相关内容。
(二)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公司自上述财政部文件开始实施时变更。
(三)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
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
定。
(四)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公司根据财政部财会〔2018〕15 号通知的要求,对会计报表按照《企业会
计准则第 30 号——财务报表列报》等的相关规定,对会计报表相关科目进行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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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调整,并对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了调整,具体对财务报表格式的修订
内容如下:
1、资产负债表相关科目列表调整如下:
(1)原“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项目合并计入新增的“应收票据及 应
收账款”项目;
(2)原“应收利息”、“应收股利”和“其他应收款”项目合并计入“其
他应收款”项目;
(3)原“固定资产清理”和“固定资产”项目合并计入“固定资产”项目;
(4)原“工程物资”和“在建工程”项目合并计入“在建工程”项目;
(5)原“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项目合并计入新增的“应付票据及 应
付账款”项目;
(6)原“应付利息”、“应付股利”和“其他应付款”项目合并计入“其
他应付款”项目;
(7)原“专项应付款”和“长期应付款”项目合并计入“长期应付款”项
目。
2、利润表相关科目列表调整如下:
(1)新增“研发费用”项目,原计入“管理费用”项目的研发费用单独列
示为“研发费用”项目;
(2)在“财务费用”项目下列示“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明细项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根据财会〔2018〕15 号规定的财务报表格式编制 2018 年度会计报
表,采用追溯调整法进行会计处理,并对上年比较数据进行了追溯调整。受重要
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和金额的说明如下:
2017 年 12 月 31 日之前列报 2018 年 1 月 1 日经重列后
列报项目 影响金额(元)
金额(元) 金额(元)
应收账款 4,743,908.70 -4,743,908.70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4,743,908.70 4,743,908.70
应付账款 94,563,657.78 -94,563,657.78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94,563,657.78 94,563,657.78
应付利息 89,206,258.43 -89,206,258.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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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 年 12 月 31 日之前列报 2018 年 1 月 1 日经重列后
列报项目 影响金额(元)
金额(元) 金额(元)
应收账款 4,743,908.70 -4,743,908.70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4,743,908.70 4,743,908.70
应付账款 94,563,657.78 -94,563,657.78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94,563,657.78 94,563,657.78
其他应付款 814,030,723.72 89,206,258.43 903,236,982.15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只涉及财务报表项目列报和调整,对公司资产总额、净
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均不产生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影响公司 2018 年
度相关财务指标。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 状
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本次会计政策 变更
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
四、独立董事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证监会和深圳证 券
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能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使会计信息
更准确、更可靠、更真实;公司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 程》的规
定;公司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 情形,同意
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议案。
五、监事会对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监事会认为,2018 年 6 月 15 日,财政部印发了《关于修订印
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对一般企业
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公司按上述要求变更会计政策,财务报表格式相应变
更,我们同意本议案。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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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内蒙古天首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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