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天首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 证券代码:000611 证券简称:*ST 天首 公告编码: 临 2020-33 内蒙古天首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年度股东大会无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形; 2、本次年度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的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20 年 5 月 21 日(星期四)下午 2:30。 (2)网络投票时间:网络投票系统包括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 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 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0 年 5 月 21 日 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0 年 5 月 21 日 9:15 至 15:00 中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 16 号中国人寿大厦 1201A。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邱士杰委托董事李晓斌主持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53 人,代表股份 51,347,767 股,占上市公司总 1 内蒙古天首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 股份的 15.199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40,000,000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11.8406%。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52 人,代表股份 11,347,767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3.3591%。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52 人,代表股份 11,347,767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3.359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52 人,代表股份 11,347,767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3.3591%。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年度股东大会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审议通过了 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8,411,56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4.2817%;反对 2,911,10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5.6694%;弃权 25,10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8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8,411,56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6.3816%,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4.1253%;反对 2,911,10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 持股份的 5.6694%,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5.6535%;弃权 25,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89%,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212%。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 内蒙古天首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8,411,56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4.2817%;反对 2,911,10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5.6694%;弃权 25,10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8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8,411,56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6.3816%,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4.1253%;反对 2,911,10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 持股份的 5.6694%,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5.6535%;弃权 25,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89%,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212%。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8,411,56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4.2817%;反对 2,911,10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5.6694%;弃权 25,10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8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8,411,56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6.3816%,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4.1253%;反对 2,911,10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 持股份的 5.6694%,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5.6535%;弃权 25,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89%,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212%。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4、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8,411,56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4.2817%;反对 2,911,10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5.6694%;弃权 25,10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89%。 3 内蒙古天首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8,411,56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6.3816%,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4.1253%;反对 2,911,10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 持股份的 5.6694%,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5.6535%;弃权 25,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89%,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212%。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5、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 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8,411,56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4.2817%;反对 2,911,10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5.6694%;弃权 25,10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8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8,411,56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6.3816%,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4.1253%;反对 2,911,10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 持股份的 5.6694%,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5.6535%;弃权 25,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89%,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212%。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三、独立董事述职 公司独立董事袁琳代表全体独立董事在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结论性意见: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 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本次股东大会的 审议事项、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 效。 4 内蒙古天首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 五、备查文件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关于内蒙古天首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 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内蒙古天首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〇年五月二十二日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