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天首:关于公司无控股股东的提示性公告2021-08-24
内蒙古天首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
证券代码:000611 证券简称:*ST 天首 公告编码: 临 2021-65
内蒙古天首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无控股股东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内蒙古天首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发行人服务专区 2021 年 8 月 20 日股东名册显示,本
公司控股股东已发生变更,现将详细情况公告如下:
一、控股股东情况介绍
合慧伟业商贸(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慧伟业”),于 2013 年 5 月
经协议受让本公司股份 4000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2.43%,其实际控制人为自
然人赵伟、马雅,分别持有合慧伟业 50%的股份,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
2015 年 8 月 12 日,经合慧伟业股东会审议通过,自然人邱士杰对其增资
15000 万元,合慧伟业注册资金由 5000 万元变更为 20000 万元,股东持股变更
为邱士杰 75%、赵伟 12.50%、马雅 12.50%,邱士杰成为合慧伟业控股股东,并
成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合慧伟业仍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具体详见公司于 2015
年 8 月 31 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内蒙古敕勒川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
变动报告书》和《内蒙古敕勒川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股权变动及
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的提示性公告》(临[2015-87])。
2018 年 12 月 6 日,本公司实施完成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 1,600 万股 A 股普
通股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32182.2022 万股增加至 33782.2022 万
股,合慧伟业持有本公司 4000 万股股份,持股比例由 12.43%变更为 11.84%。
二、本次控股股东变化情况
2013 年 5 月,合慧伟业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兴
业银行深圳分行”)申请委托贷款借款 1.2 亿元,同时将其持有的本公司 4000
万股股份质押给兴业银行深圳分行,质押比例为 100%,股权质押登记手续在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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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天首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质权人为兴业银行深圳分行,质
押期为自 2013 年 5 月 16 日至质权人申请解除质押登记为止。
后因合慧伟业向兴业银行深圳分行申请委托贷款 1.2 亿元未归还引起诉讼,
2021 年 6 月 8 日,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合慧伟业下达《执行裁定书》
([2020]粤 03 执恢 796 号),裁定书显示:“变价被执行人合慧伟业持有的*ST 天
首 4000 万股以清偿债务”。合慧伟业持有的本公司股票被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
法院司法强制变卖,自 2021 年 8 月 2 日起至 2021 年 8 月 20 日止交易时间已在
二级市场累计减持公司股票 3187.9634 万股,减持比例占公司总股本的 9.4368%,
剩余股票比例为 2.4037%,2021 年 8 月 20 日股东名册显示,公司已无控股股东。
三、本次控股股东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如前所述,合慧伟业已不再是公司控股股东,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深圳分公司发行人服务专区 2021 年 8 月 20 日股东名册显示,公司股东持股
比例均在 5%以下,因此,本公司现为无控股股东的状态。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邱士杰仍为本公司董事长及财务总监,仍在全面负责公
司董事会运行和生产经营,目前,公司董事会运行稳定、正常,公司子公司运行
良好。
由于目前公司股权分散,股东持股比例均不超过 5%,未来如果出现投资者
二级市场增持举牌等股权收购事项,如涉及实际控制人变化,公司将根据《公司
法》《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履行审议程序,及时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敬请公司广大中小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内蒙古天首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八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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