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天首:关于再次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回函的公告2022-02-17
内蒙古天首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
证券代码:000611 证券简称:*ST 天首 公告编号:2022-11
内蒙古天首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再次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回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内蒙古天首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6
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内蒙古天首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注函》(公
司部关注函〔2022〕第 56 号)(以下简称“关注函”),因公司对关注函中所
列问题正在进行完善补充,于 2022 年 2 月 10 日披露了《内蒙古天首科技发展股
份有限公司关于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回函的公告》[2022-10]。
2022 年 1 月 26 日,深交所向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利安达”)下发了《关于提请对内蒙古天首科技
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报审计相关事项予以重点关注的函》(公司部函
〔2022〕第 54 号),利安达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中国注册会计
师职业道德守则》等规定及深交所要求,本着勤勉尽责,公正独立的工作态度,
积极认真的对本公司 2021 年度键合材料生产项目的收入情况进行现场审计确
认,审慎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由于工作量较大,相关工作尚未完成。
鉴于本次关注函的回复,利安达对相关事项的回复意见已代表了其对本公司
收入确认的初步审计意见,本公司尊重并遵循利安达出具的回复意见。经与利安
达沟通,双方已同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延期回复,待相关工作完成后,公司
与审计机构利安达同时履行关注函回函的披露。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
资风险。
特此公告。
内蒙古天首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二年二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