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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天首:关于减资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2022-04-30  

                        内蒙古天首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



       证券代码:000611          证券简称:*ST 天首         公告编号:2022-57


                     内蒙古天首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减资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内蒙古天首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天首发展”)分
别于 2020 年 4 月 28 日、2021 年 4 月 28 日、2022 年 4 月 29 日召开的董事会会
议和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未达到
行权条件予以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
个行权期未达到行权条件予以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 2018 年
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未满足条件予以回购注销对应部分限
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于 2022 年 4 月 29 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减资
的议案》。公司拟回购注销 9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未达成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
股票合计 1600 万股,回购价格为 3.97 元/股。上述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
将从 337,822,022 股减至 321,822,022 股,注册资本将由 337,822,022 元变更为
321,822,022 元。2018 年公司授予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后未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办理增加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手续,因此,本次回购注销事项亦无需到市场监督
管理部门办理减少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手续;但应办理股份注销手续。
     本次公司回购注销 2018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全部股票限制性股票将涉
及公司注册资本减少,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
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
相应担保。
     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
施。公司各债权人如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公司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相关证明文件。
      特此公告。

                                              内蒙古天首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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