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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天首:关于公司股票停牌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2022-04-30  

                        内蒙古天首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


       证券代码:000611          证券简称:*ST 天首   公告编码:2022-58


                     内蒙古天首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停牌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根据利安达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内蒙古天首科技发展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 年度审计报告》,公司 2021 年度扣除

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同时,公司 2021 年度

财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非标准审计意见,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2022 年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 9.3.11 条第一款第

(一)项和第(三)项有关股票终止上市的情形,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

     2、公司股票自 2022 年 5 月 5 日(星期四)开市起停牌。

     公司 2020 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均为负值且全年营
业收入低于 1 亿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14.3.1
条的相关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股票交易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处理;2020
年度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被出具否定意见以及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
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 2020 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
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
13.3 的相关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股票交易实行“其他风险警示”处理。
     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30 日披露《2021 年年度报告》。经年报数据显示:公
司 2021 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均为负值且全年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
同时,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非标准审计意见。根据《股
票上市规则》9.3.11 条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因本规则触及 9.3.1 条第一款
第(一)项至第(三)项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首个会计年度
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本所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一)经审计的净利润为
内蒙古天首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



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或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且营
业收入低于 1 亿元;(二)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者追溯重述后最近一
个会计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三)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
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9.3.12 条的规定:“上市公司出现本规则第 9.3.11

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情形的,应当在年度报告披露的同时披露公司

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公司股票于公告后停牌。”公司股票于

2022 年 5 月 5 日(星期四)起停牌。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9.3.13 条的规定:“本所根据第 9.3.12 条对公司

股票实施停牌的,自停牌之日起五个交易日内,向公司发出拟终止其股票上市的

事先告知书。”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9.3.14 条的规定:“上市公司收到终止上市事

先告知书后,可以根据本章第一节的规定申请听证,提出陈述和申辩。

     本所上市委员会就是否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事宜进行审议。本所根据上市委员

会的审核意见作出是否终止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

     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密切关注并及时披

露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

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

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敬请

投资者谨慎决策, 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内蒙古天首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