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首退:关于控股子公司收到《现场处理措施决定书》的公告2022-06-08
内蒙古天首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
证券代码:000611 证券简称:天首退 公告编号:2022-76
内蒙古天首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收到《现场处理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内蒙古天首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吉林天
池钼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池钼业”)于 2022 年 6 月 7 日收到舒兰市应急
管理部门送达的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文书《现场处理措施决定书》[(舒)应急现
决(2022)FMXJ-1 号],具体内容如下:
一、《现场处理措施决定书》的主要内容
本机关于 2022 年 6 月 4 日现场检查时,发现你(单位)有下列违法违规行
为和事故隐患:
1、根据《舒兰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同意吉林天池钼业有限公司小城季德钼矿
日处理 25000 吨钼矿石项目采矿建设延长建设期申请的批复》的规定时间,你公
司采场部分建设期已于 2022 年 6 月 3 日到期。
以上存在的问题无法保证安全生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
二十条的规定,现作出如下现场处理决定:
按照《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印发关于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
意见的通知》(矿安[2022]4 号)的要求,非煤矿山企业应当在批准的施工期
限内完成项目建设,确需延期的必须经原安全设施设计审批部门批准同意,延期
时间原则上不超过一年,逾期应当重新履行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程序。责令立即停
止采场部分施工建设,待原安全设施设计审批部门批准后,方可恢复建设。
如果不服本决定,你(单位)可以依法在 60 日内向舒兰市人民政府申请行
政复议,或者在 6 个月内依法向舒兰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本决定不停止
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原因及影响
天池钼业季德钼矿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于 2013 年 10 月 25 日经吉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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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安监局行政许可审查通过(吉市非煤项目审字[2013]22 号),因资金不足及
股东变更,于 2019 年 6 月 3 日才开工建设;建设过程中,天池钼业因诉讼纠纷
银行账户被查封,全国特别是舒兰市多次爆发新冠肺炎疫情导致项目所在地封控
管理,虽经舒兰市应急局批准两次采矿基建期延期至 2022 年 6 月 3 日,但仍未
全部完成基建工程。根据《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印发关于加强非煤矿山安全
生产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矿安[2022]4 号)等文件要求,由于天池钼业
前期延期时间已超过一年,逾期应当重新履行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程序,且审批机
关由地方变为国家。
天池钼业季德钼矿采矿场已停止施工,预计恢复施工需要一定时间,钼矿建
设进度将受到严重影响,存在无法按时投产的风险。天池钼业将积极联系相关主
管部门重新履行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程序。
公司将根据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
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舒兰市应急管理部门出具的《现场处理措施决定书》[(舒)应急现决(2022)
FMXJ-1 号]。
特此公告。
内蒙古天首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二年六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