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大东海旅游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证券代码:000613、200613 证券简称:大东海 A、大东海 B 公告编号:2019-015 海南大东海旅游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Hainan Dadonghai Tourism Centre (Holdings) Co., Ltd. 2019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披露日期:2019 年 4月 25日 1 海南大东海旅游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 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 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袁小平、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符宗仁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 管人员)符宗仁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2 海南大东海旅游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9,293,216.58 9,888,991.83 -6.0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1,572,029.88 1,973,425.41 -20.3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1,572,029.88 1,973,903.39 -20.36% 损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1,436,500.57 2,610,752.65 -44.98%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043 0.0054 -20.37%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043 0.0054 -20.37%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00% 2.53% -0.53%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 88,964,065.62 88,197,118.07 0.8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79,360,726.17 77,788,696.29 2.02%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37,915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 0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 质押或冻结情况 持股比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数量 售条件的 股份 例 数量 股份数量 状态 罗牛山股份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17.55% 63,885,980 0 质押 63,885,980 杨美琴 境内自然人 4.47% 16,279,028 0 潘安杰 境内自然人 4.01% 14,593,598 0 3 海南大东海旅游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海南雅安居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2.25% 8,205,800 0 陈金莲 境内自然人 2.13% 7,766,400 0 横华国际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客户资金 境外法人 1.23% 4,495,902 0 潘爱萍 境内自然人 1.13% 4,110,738 0 张峰秀 境内自然人 1.07% 3,901,372 0 中投证券(香港)金融控股有限公司-客户资金 境外法人 0.99% 3,622,300 0 申万宏源证券(香港)有限公司 境外法人 0.84% 3,056,390 0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 股份种类 股东名称 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罗牛山股份有限公司 63,885,980 人民币普通股 63,885,980 杨美琴 16,279,028 境内上市外资股 16,279,028 潘安杰 14,593,598 境内上市外资股 14,593,598 海南雅安居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8,205,800 人民币普通股 8,205,800 陈金莲 7,766,400 境内上市外资股 7,766,400 横华国际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客户资金 4,495,902 人民币普通股 4,495,902 潘爱萍 4,110,738 境内上市外资股 4,110,738 张峰秀 3,901,372 人民币普通股 3,901,372 中投证券(香港)金融控股有限公司-客户资金 3,622,300 人民币普通股 3,622,300 申万宏源证券(香港)有限公司 3,056,390 境内上市外资股 3,056,390 上述股东中,海南雅安居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为罗牛山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 公司;杨美琴、潘安杰、陈金莲、潘爱萍为一致行动人;公司未知其他股东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是否属于《上市公司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情况说明 无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4 海南大东海旅游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资产负债表项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增减比率 增减原因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547,588.58 426,434.87 28.41% 属于正常结算变动 预付账款 111,708.57 100.00% 主要是预付设计费 其他应收款 1,037,439.12 458,242.73 126.40% 主要是待结算的借款和水电费增加 应付员工薪酬 2,185,830.54 2,841,262.35 -23.07% 主要是发放年度奖励金 应交税费 685,716.52 458,242.35 52.09% 主要待结的增值税进项税增加所致 利润表项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增减比率 增减原因 税金及附加 203,974.74 387,097.33 -47.31% 主要是政府减税政策的实施所致 现金流量表项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增减比率 增减原因 支付的各种税费 670,948.53 960,722.59 -43.19% 主要是政府减税政策的实施所致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217,337.36 763,739.59 -251.41% 主要上年同期支付工程款,基数较高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重要事项概述 披露日期 临时报告披露网站查询索引 《证券时报》、《香港商报》和巨潮资 收到三亚供电局《律师函》事项:经三亚供电局初步核算,自 2006 年 7 2016 年 05 讯网《海南大东海旅游中心股份有限 月至 2016 年 4 月少计南中国大酒店用电量 10313373 千瓦时。目前,公 月 31 日 公司关于收到律师函的公告》(公告 司就相关事项与三亚供电局尚在进行沟通、协商,尚无协商结果。 编号:2016-016)。 收到海南信达《律师函》事项:《律师函》主要内容为:公司参股公司海 南大东海旅游中心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东海集团”)与其原债权 人中国人民建设银行三亚市分行(以下简称“建设银行三亚分行”)金融 借贷纠纷,其新债权人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海南省分公司(以 《证券时报》、《香港商报》和巨潮资 下简称“海南信达”)现行使追讨权利,两笔债务分别为:本金 110 万元 2018 年 08 讯网《海南大东海旅游中心股份有限 及暂记至 2018 年 4 月 30 日的利息 559.83 万元,共计人民币 669.83 万元; 月 10 日 公司关于收到律师函的公告》(公告 本金 500 万元及暂记至 2018 年 4 月 30 日的利息 2931.17 万元,共计人民 编号:2018-052)。 币 3431.17 万元。若大东海集团存在清算不能的情形,海南信达将主张公 司对大东海集团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该事项进展情况,请见重 大诉讼事项。 重大诉讼事项:原告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海南省分公司诉被 《证券时报》、《香港商报》和巨潮资 2018 年 11 告海南大东海旅游中心集团有限公司、被告三亚粤亚房地产开发总公司 讯网上发布的《关于重大诉讼的公 月 22 日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诉求海南大东海旅游中心集团有限公司偿还借 告》(公告编号:2018-061)。 款 500 万元,暂计至 2018 年 4 月 30 日的利息 2931.17 万元,三亚粤亚房 2019 年 01 《证券时报》、《香港商报》和巨潮资 5 海南大东海旅游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地产开发总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二位被告承担诉讼费用。在诉讼的 月 05 日 讯网上发布的《关于重大诉讼进展的 过程中,原告追加公司为共同被告,要求法院判令公司对海南大东海旅 公告》(公告编号:2019-001)。 游中心集团有限公司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上述本金 500 万元案 《证券时报》、《香港商报》和巨潮资 件,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2018)琼 02 民初 76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驳 2019 年 01 讯网上发布的《关于重大诉讼进展的 回原告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海南省分公司的诉讼请求,案件 月 31 日 公告》(公告编号:2019-003)。 受理费和财产保全申请费由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海南省分公 司承担。原告海南信达不服一审判决,上诉于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2019 《证券时报》、《香港商报》和巨潮资 年 3 月 28 日,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2019)琼民终 96 号民事判决书判 2019 年 04 讯网上发布的《关于重大诉讼进展的 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由海南信达承担;本判决为 月 02 日 公告》(公告编号:2019-013)。 终审判决。本金 110 万元案件,据悉原告海南信达已经撤诉。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 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类 承诺时 承诺 承诺事由 承诺方 承诺内容 履行情况 型 间 期限 2007 年 5 月 30 日,罗牛山股份有限 公司在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 书》(修订稿)和《股权分置改革说 明书》(修订稿摘要)中,其中承诺: 2017 已终止原 罗牛山 股改承 鉴于大东海公司连年亏损,濒临退 年 06 6个 筹划重大 股改承诺 股份有 诺 市,为扭转大东海公司的经营困境, 月 27 月 资产重组 限公司 提高盈利能力,恢复持续经营能力, 日 事项。 大东海公司控股股东罗牛山股份有 限公司承诺将积极寻求重组方在适 当时候对大东海公司进行资产重组。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 作承诺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股权激励承诺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承诺是否按时履行 否 公司股票因罗牛山筹划履行承诺事项于 2017 年 2 月 15 日开市起停牌。2017 年 8 月 13 如承诺超期未履行完毕的,应当详细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未通过《关于<海南大东海旅游中心股份有 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及下一 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预案)>的议案》等 12 项议案。2017 年 8 月 15 6 海南大东海旅游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步的工作计划 日,公司发布公告决定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公司股票于 8 月 17 日开市起复牌。 2017 年 12 月 4 日,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一大股东变更承诺期 限的议案》,公司第一大股东罗牛山股份有限公司拟对公司的重组承诺履行期限自 2017 年 12 月 27 日起延长 2 年,即重组承诺履行期限截止日期变更为 2019 年 12 月 26 日。2017 年 12 月 22 日,公司 2017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未通过此项议案。 2018 年 1 月 31 日,公司收到第一大股东罗牛山股份有限公司发来的《筹划重大事项停 牌的通知》,筹划与公司有关的重大事项。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大东海 A、 大东海 B,证券代码:000613、200613)于 2018 年 1 月 31 日开市起停牌。经公司申请, 公司股票于 2018 年 2 月 8 日开市起复牌,并于 2018 年 2 月 14 日开市起转入重大资产重 组事项。 公司于 2018 年 6 月 25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筹 划重大资产重组的议案》,经审慎研究,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筹划此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四、对 2019 年 1-6 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六、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七、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接待时间 接待方式 接待对象类型 调研的基本情况索引 2019 年 01 月 10 日 电话沟通 个人 深圳王姓投资者,咨询公司 2018 年度经营业绩情况,未提供相关材料 上海张姓投资者,咨询公司 2018 年度经营业绩情况,年报披露时间,未 2019 年 02 月 22 日 电话沟通 个人 提供相关材料 北京林姓投资者,咨询公司 2018 年度经营业绩情况,一季度经营业绩情 2019 年 03 月 19 日 电话沟通 个人 况,未提供相关材料 八、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7 海南大东海旅游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九、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海南大东海旅游中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一九年四月二十三日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