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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大东海A: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2020-08-22  

						    海南大东海旅游中心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
        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和《海南大东海旅游中心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
作为海南大东海旅游中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
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议案进行了审议。

    在听取公司董事会、经营班子及其他有关人员的汇报后,我们现就公司关于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有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如下:

    一、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证监发[2003]56 号
文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阅读了公司提供的相关
资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就公司 2020 年上半年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
用公司资金情况说明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报告期内,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之间不存在占用资金的情况。

    (2)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资金往来属于正常的经营性关联交易
的资金往来,交易程序合法,定价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依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
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
监发[2005]120 号)要求,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报告期内对外担保情
况进行了核查和监督,现就公司执行上述规定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专项说明并发表
独立意见如下: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对外担保情况以及违规担保情况。


    独立董事: 唐国平、吴涛




                              二 0 二 0 年八月二十日